贵州女孩被亲爹、舅舅合伙算计,被迫嫁给大 18 岁男子受尽家暴,逃婚后组建家庭,反倒被判重婚,前夫开口要 35 万谅解费
她是贵州一名女孩,2008年的时候,她的年纪还未满十六周岁,本来还处在读书成长的阶段,却被最亲近的人狠狠推入深渊。
她的亲生父亲和舅舅联手撒谎,以去湖南参加喜宴为借口哄骗她出门,单纯的女孩没有丝毫防备,跟着亲人远赴湖南,没想到此行根本没有所谓的酒席,家人早已私下收了好处,直接把她许配给了比她大十八岁的陌生男子。
孤身在外、年纪尚小的女孩没有任何反抗能力,抵达湖南后,就被这名年长男子控制,对方强行和她发生关系。
在后续的几年时间里,她接连生下两个儿子,本该无忧无虑的青春,彻底被困在偏远的家庭琐事里。
这段畸形的关系里,她长期遭受男方打骂,家暴几乎贯穿了她的全部婚后生活,身心一直承受着巨大伤害。
2012年,女孩年满二十周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方为了给两个孩子办理户口,逼迫她一同补办结婚证,这份在胁迫状态下办理的婚姻登记,成为了后续司法判定的关键依据。
长期的折磨让她彻底忍无可忍,2017年左右,她找准机会成功逃离这个压抑的家庭,彻底摆脱男方的控制。
在外漂泊打工的过程中,她结识了新的交往对象,这是她人生里第一次感受到被体贴、被善待的滋味。
害怕来之不易的安稳生活被打破,她也许是出于自卑和顾虑,没有主动提及自己过往的婚史,随后和对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再次生育了孩子。
平静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原配丈夫找到她的下落之后,直接向司法机关发起控告,举报她涉嫌重婚。
走投无路的女孩选择主动报警,控诉早年被男方侵犯的经历,希望能通过法律为自己讨回公道。
但警方经过核查取证后,认定现有材料不足以支撑相关罪名,最终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其中也许存在年代久远、证据灭失等客观因素。
一边是早年受害的遭遇无法立案追责,另一边是她后续同居生子的事实清晰明确。
一审法院依据合法有效的婚姻登记信息,认定她在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生子,已经构成重婚罪,依法判处其一年有期徒刑。
判决出来后,原配丈夫提出了明确的和解条件,只有拿到三十五万元的补偿款,才会出具谅解书,否则就要求法院严格执行判决。
女孩无法承担高额费用,也不认可这份不公平的判决结果,随即选择上诉维权。
这起案件最让人唏嘘的地方,就是全程极致的错位与不公。
女孩从小被至亲背叛,未成年被包办婚姻、长期遭受暴力,她的前半生几乎全是被动承受的伤害。
她逃离苦难、寻求新生的行为,是普通人最本能的求生反应,却因此触犯法律、背负刑责。
反观造成所有伤害的男方,早年的侵权行为大概率因为证据问题免于追责,还能手握婚姻关系,肆意开出天价谅解条件拿捏对方。
至亲的出卖、施暴者的免责、法律的刚性约束,层层叠加,压得这个底层女孩难以喘息。
法律的存在是为了维护公平秩序,但刚性的法条没办法完全覆盖每一个受害者的特殊处境。
这场婚姻从根源上就违背自愿原则,是胁迫和交易的产物,女孩后续的过错,是长期遭受侵害后自救式的被动选择。
司法审判在坚守法条底线的同时,也应该兼顾案件背后的人情与苦难,综合考量当事人的受害经历、主观恶意程度,做出更贴合公平正义的判定。
任何只看结果、不看根源的判决,都容易让普通人感受到现实的冰冷,也很难真正实现教化和纠错的司法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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