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严惩!”女子带着老人、孩子在沈阳鸟岛游玩,不料,一骑摩托艇男子刻意甩尾,溅三人满身水,从头到脚湿透透的,还有腥臭味,女子大怒喊他上来,男子挑衅:你们跳下来呀!女子气到报警,经调解,男子赔偿她1000元衣服损失费,不曾想,女子回家后,孩子得了急性呼吸道感染,老人血压升高,女子再次找民警,希望联系男子赔偿,结果,对方的回应让她很无奈!
5月30日,赵女士一家三口去沈阳鸟岛景区游玩,玩到下午2点多,往回走,在离岛大桥上,被溅一身水。
原来,桥下河道的水面上有一男子开着摩托艇冲着他们的方向过来,快到岸边的时候猛地甩尾,溅起来的一大片水直接把三个人全浇透了。
赵女士火冒三丈,先不说水里有腥臭味,就家里老人、孩子都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瑟瑟发抖。
当时,三个人浑身湿乎乎的,吹了风之后当场就觉得不舒服。
赵女士气的冲摩托艇的人喊,让其上来。
没想到,对方竟然喊:“你们跳下来呀!”
赵女士哪里忍得了这口气,直接报了警。
据赵女士说,甩尾的是一个40多岁的男子。
民警来之后协调了半天,男子死不承认自己是故意的,最后只赔了1000块钱当衣物损失。
赵女士说当天温度快三十七度,浑身湿衣服粘在身上特别难受,她爸还在脑梗恢复期,自己又正赶上生理期,实在不想让老人孩子在太阳底下遭罪,只能先收下了钱。
赵女士还说,另一家被淋的游客相机进了水,那家打算直接走法律程序维权。
更气人的是,回家之后赵女士一家三口接连出问题,她和儿子都得了急性呼吸道感染,她爸受了惊吓血压一直降不下来,得吃药观察。
她找民警想联系骑手再协商,对方直接撂话说钱都赔了这事就算完了,警方也没法给她骑手的联系方式,建议她直接起诉。
赵女士没办法,就把视频和看病的记录发到了网上,这才发现也有人都在鸟岛遇过同款事,有人说去年就被淋过,有人说前一天刚去也被泼了水……
景区后来发了声明,说这些摩托艇都是私人的,景区没有水上执法权,之前也报警劝过好多次,但一直管不住。
从法律方面来说,该骑手的行为还可能涉嫌行政违法。
此事中,骑手在公共区域故意滋扰游客、事后态度嚣张,且有网友反映同类情况已持续两年。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9条规定:寻衅滋事行为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查证骑手多次实施该类行为,相关部门可依法对其作出治安处罚。
若其行为造成游客重伤、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骑手明知甩尾会溅湿桥上人员,仍故意实施该行为,造成了游客衣物受损、随身物品(如相机)进水、老人孩子受惊生病等损害结果,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已经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赵女士与儿子患急性呼吸道感染的诊疗费、父亲因血压升高产生的医药费、另一名游客的相机维修费用,以及事发后因处理纠纷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等合理支出,都属于法定赔偿范畴。
骑手此前仅赔偿的1000元衣物损失远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受害者有权就超出部分继续追偿。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协助赵女士处理此事。她希望能有一个好结果。
那么,男子故意甩尾激起水花溅湿他人,你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