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总算有法子治讹人了!扶老人无故被漫天索赔太难维权,李玫瑾直言无受伤证据就可按敲诈追责,不够量刑就重罚巨款,从根源杜绝好心帮扶反倒破财的畸形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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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普通人出门遇上老人摔倒,心里总会纠结要不要伸手帮扶,这份顾虑根源绕不开2006年南京彭宇引发的全民热议案件,这件事实实在在改变了大众行善的处事心态。
当年彭宇在公交站台扶起不慎摔倒的徐寿兰,还主动陪同就医、垫付两百元医药费,后续却被对方起诉索要十余万元赔偿。一审法院依靠留存的笔录副本,认定二人候车时发生无意碰撞,按公平原则判定彭宇承担四成损失。
案件进入二审之后,双方私下达成和解,赔偿细节对外保密。时隔数年当地政法系统官方发声,证实彭宇确实和老人发生磕碰,但早期片面舆论只聚焦助人赔钱的结果,误导大众形成扶人必担责的刻板印象。
受彭宇案舆论影响,往后十几年全国各地频繁曝出帮扶反被讹的案例,2025、2026年仍有多起同类纠纷登上各地法治新闻,不少好心人白白耗费时间、金钱自证清白。
这类乱象久治不绝的关键,在于过往纠纷的举证规则不够均衡,恶意索赔的一方随口报出高额医药费,不用拿出伤情佐证,举证重担反倒全部落在出手施救的普通人身上。
即便后续查实对方是蓄意碰瓷讹钱,现行常规处置大多只有口头致歉,顶多小额治安罚款,作恶成本极低,施救者为取证奔波产生的误工、精神损耗,几乎没有对应的补偿渠道。
我国民法典早早落地好人相关法条,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自愿紧急救助致人受伤不用承担民事赔偿,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施救者受损可向受益人索要合理补偿,从立法层面护住善意施救者。
但在近两年司法实践里,好人条款只能免除施救失误带来的赔偿,没办法约束毫无凭据漫天要价的恶意诬告,碰上刻意讹人、凭空索要巨额钱款的情况,现有法条很难直接追责止损。
针对这个现实短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结合多年刑侦研究提出细化整治思路,成为当下网友认可度很高的优化方案,精准瞄准讹人低成本的痛点。
教授提出划分两种情形区别处置,若是老人拿不出医院诊断、现场磕碰等受伤凭证,依旧狮子大开口索要大额赔款,施救方可以整理证据,通过司法途径以敲诈勒索发起起诉维权。
要是索赔金额达不到刑法敲诈勒索立案量刑标准,就改用高额治安罚款的方式惩戒,同时区分客观记错事发经过和刻意碰瓷敛财,只对存心讹诈牟利的人落实处罚。
放眼2026年各地落地的治理举措,部分城市已经试点落地配套方案,一方面加速城乡道路、小区、商超公共监控全覆盖,靠影像留存固定现场客观证据。
另一方面各地法院、公安细化讹诈案件处置细则,对查实的恶意索赔者同步关联个人失信记录,从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多维度抬高讹诈的综合成本。
想要彻底化解全民纠结多年的扶不扶难题,单一法条或是单一处罚模式远远不够,需要监控基建、司法举证规则、惩戒法规三方同步落地完善,多管齐下守住社会善意。
只有让恶意讹人者付出实打实的经济、信用代价,才能慢慢打消普通人行善时的后顾之忧,不用再因为怕破财、怕惹官司,眼睁睁看着身处险境的摔倒老人束手旁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