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也风流!”湖北鄂州,61岁女子与56岁男子同居14年,双方因感情不和吵吵闹闹,女方多次因琐事报警,后女方提出分手遭报复,被男友跟踪至宾馆施暴,男子用木棍狠狠砸下,导致女子双腿三处骨折,经鉴定构成一处轻伤一级、一处轻伤二级、一处轻微伤及十级伤残,男子因此获刑11个月,女子起诉索赔16.5万,法院会如何判决?
2010年前后,湖北鄂州的吕丽(化名)经人介绍认识了李勇(化名)。当时吕丽61岁,李勇56岁,两人都经历过婚姻,也都有各自已经成家的儿女。
因为担心再婚后涉及房产、养老、继承等问题,双方商量后决定不领结婚证,只是搭伴过日子。用当地人的话说,就是“老来伴”。
刚开始那几年,两人相处得还算融洽。随着时间推移,矛盾开始一点点累积。
最大的争执并不是钱,而是双方的儿女。
吕丽认为,自己和李勇只是搭伙生活,经济上应该保持独立,不能过多干涉彼此子女的事情。可李勇却觉得,两个人既然生活在一起,就应该像一家人一样互相帮衬。
逢年过节、儿女生病、孙辈上学,双方经常因为这些事情发生争吵。
有时候只是几句抱怨,最后却演变成激烈争执。
尤其到了后期,两人的感情已经明显恶化。
吕丽性格强势,遇到矛盾不愿退让;李勇脾气急躁,喝酒后更容易失控。
据后来法院查明,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吕丽曾多次因家庭琐事报警,希望通过警方调解解决矛盾。每一次调解结束后,两人表面和好,但隔不了多久又会因为新的问题爆发争执。
终于,吕丽提出分手。
她明确表示,双方已经没有感情,今后各过各的日子。
这句话彻底刺激了李勇。
在李勇看来,两人一起生活了十四年,几乎占据了晚年最重要的一段时光。如今吕丽突然提出结束关系,他始终无法接受。
更让他耿耿于怀的是,他怀疑吕丽在外面有了新的交往对象。
事发当天,李勇喝了不少酒。
酒精放大了他的愤怒和嫉妒。
他越想越觉得自己这些年的付出被辜负,越想越觉得吕丽是在故意抛弃自己。
当得知吕丽外出后,他竟一路尾随跟踪。
最终,吕丽来到一家宾馆。
这一幕更加重了李勇的怀疑。
愤怒、酒劲和长期积压的不满彻底失去控制。
双方见面后很快发生争执。
吕丽试图离开,李勇却认定她“背叛”了自己。
争吵越来越激烈。
失去理智的李勇抄起木棍,朝吕丽身上猛砸下去。
一棍。两棍。三棍……
吕丽根本来不及躲避。
剧烈疼痛让她当场倒地。
周围人员发现异常后立即报警并拨打急救电话。
当救护车赶到时,吕丽已经无法站立。
医院检查结果令人触目惊心。
她双腿多处严重受伤,共形成三处骨折。
司法鉴定显示,其中一处达到轻伤一级,一处达到轻伤二级,还有一处构成轻微伤,同时被评定为十级伤残。
类似案件中,同居关系结束后因报复实施暴力,法院通常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一名六十多岁的老人而言,这样的伤害不仅意味着长期住院治疗,还意味着今后生活能力受到影响。
案件进入刑事程序后,李勇因故意伤害行为受到法律追究。
法院审理认为,李勇因感情纠纷持械殴打他人,造成轻伤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最终,李勇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对于因分手、同居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行为,司法实践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有明确法律依据。
刑事判决作出后,吕丽又提起民事诉讼。
她认为,自己因伤住院、治疗、康复,产生了大量费用,同时伤残也给未来生活带来影响,因此向法院索赔16.5万元。
庭审过程中,双方围绕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项目进行了激烈争论。
法院结合医疗票据、鉴定意见以及双方提交的证据,对各项损失逐项核算。
最终认定,李勇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李勇赔偿吕丽11万元。
对于证据不足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诉求,法院未予支持,因此驳回了吕丽的其余请求。
同时,案件受理费1815元,由双方按比例承担。其中吕丽承担561.50元,李勇承担1253.50元。
曾经一起生活十四年的老来伴,原本希望彼此照顾晚年,却最终走到了法庭相见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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