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刘女士三年前买了一套修建了30年的老房子了,遇到大风突袭,房子外墙体脱落,砸中了自己停在楼下的汽车。那惨状不忍直视,现目前房子也不能继续居住,还在时不时地往下掉东西,实在吓人!
2026年5月31日下午,接近傍晚时分,天渐渐阴沉下来,好像下一秒就要进入夜晚一样,对于这样的天气变化,大家没有很在意,就当是很平常的下雨前的征兆。
大概又过了一会,在家闲聊的人们看见小区楼下风猛的吹过,折断了树枝,他们才反应过来,这是遇上了大风天气。
大家赶紧将晾在屋外的衣物收回家,放在阳台的东西悉数搬回,否则经历过这场风暴后,可能就会被带至其他地方或不知去向。
这时,住在顶楼的刘女士突然听到了一阵哐当哐当的响声,好像什么东西被掀起来了一样,她想着等风渐渐停下之后再去楼顶查看情况。
在她还没缓过神的时候,又听见了阳台外的墙边好像掉了一个东西到楼下,她在想:可能是自己出现幻觉了吧!现在大风呼啸,也许那就是风的声音,不必在意。
持续了将近半个小时的狂风后,终于回归了平静。
路上被吹的到处是残破的树枝,到处飘零着的树叶,有的花儿还没来得及开放,就被这阵强劲的风连根拔起,花苞都不知所踪。
刘女士看着风已经停稳了,想着应该不会再来了,赶紧跑上楼去看看情况。
眼前的一幕令她瞠目结舌,不敢相信。
楼顶支起的防水彩钢盖被大风掀翻了,支棱防水彩钢的柱子被吹倒在地上,还有被吹来的落叶,这场景乱极了,也让她一时不知道如何处理。
她赶紧回到家里,和家人说明了楼顶的情况,大家开始商讨办法。
因为这房子是三年前买的,而且还是已经修建了30年之久的商品房,属于是老旧房子了,当时也没有物管管理。
不过这几年住下来,也还算顺风顺水,没有出现过什么安全事故,如果不是因为突然暴风来袭,楼顶应该不会出现意外。
刘女士到阳台去打电话,准备和社区沟通,帮忙协助处理一下灾后事宜。
刚走到阳台,就看见墙面粉尘已掉落,裸露砖头大小的洞,应该是砖头往下掉落了,她电话还没拨出去,就赶紧跑下楼,去看看车的情况,果然如她所料。
车顶被砖头砸了个窟窿,前挡风玻璃被砸的稀碎,只剩下一点点残小玻璃块在前挡风玻璃支棱着,其他的碎片都落在了车里的座位上,车后备箱上也被砸得坑坑洼洼的,简直不敢想象。
她又看了看其他的车辆,确实也有被剐蹭的,相较于自己家的被砸的严重程度而言,其他的只能算“轻微外伤”。
她再一抬头望上去,好像就是从自己住的那层楼掉下来的砖头砸中的,原来当时自己听见的那个声音没有错,不是幻觉。
这简直是太戏剧性了吧,自己家掉下的砖块正好砸中自己的车,而且车只买了交强险,这还是因为它是必买项,否则可能这个都不会买吧,车经此一难,应该是报废了。
第二天,当地回馈称,房屋外墙体脱落的事宜,会筹措资金帮忙维修,不要过度担心这些问题。
《民法典》第617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因为这套房是已建成30年的商品房,在交房前应该检查是否会存在安全隐患,当时应该及时维修维护,维修完毕后再交由现房主刘女士。
可是在使用期间,没有其他安全方面的质量问题,因为风暴的因素可能导致的墙体脱落,应该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
《民法典》第180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暴雨等)。
刘女士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暴风持续时间较长,导致墙体脱落而自己的车辆被砸。
暴风来袭就是那么一瞬的事情,若不是专业人士,并不能提前预知而做好防护措施,属于自然灾害的一种。
在这个重振家园的过程中,大家都在尽量帮助,所以不必须要追究是谁的责任问题,收拾好心情,过好当下。
信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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