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人之前立下自书遗嘱,抚恤金全部留给大儿子,老人走后,账户金额共8万余元,大儿子陆续取走,结果小儿子知道后不干了,要求平分。不料法院支持了:确实要两个儿子平分!大儿子可不干了,说父亲生病都是他照顾的,凭什么要平分?小儿子表示委屈,说他的赡养费一直没少给!到底怎么回事呢?
(6月4日,都市报道发布了这条新闻。)
老人在世时,一直跟着大儿子一家生活,住在老人的房子里,小儿子则是按时付抚养费。
但老人还是立下了遗嘱,写明等走后,所得的抚恤金等费用,交由大儿子一人独有。
老人离世后,抚恤金一共是不到8万元,刨除丧葬费用5000多元,剩下的7万多,大儿子陆陆续续取出来自用。
这时,小儿子知道了这笔钱,立马急眼了,他找到大儿子,要求平分这笔钱。
大儿子二话不说,直接甩出父亲的遗嘱,表示都写清楚了,没有小儿子的份!所以他一分钱都不会分!
小儿子哪里肯干?一个不服气,直接把大儿子告上法庭,两兄弟彻底撕破脸皮。
大儿子数落小儿子的不好,说他多年来,对年老的父亲不管不顾,连生病都不探望,丧葬更不不插手,现在反倒跳出来争遗产,真是看不上!
小儿子则火力全开,反驳说大儿子在颠倒黑白!他说每月都给父亲打赡养费,大儿子不仅占着父亲的老房子,还占着父亲每月8000元的退休金。
小儿子还说,父亲退休金和医疗金,完全能覆盖自己的各种用度,根本花不着大儿子的钱!
他还说不是不看父亲,是大儿子横加阻拦,居心不良。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让步,一时间吵得不可开交,兄弟情也算凉透了。
但是,判决让大儿子傻眼了:支持小儿子诉求!要求把钱分给小儿子一半!
这是为什么呢?难道老人亲笔写下的遗嘱,说不做数就不做数了?
法官给出解释,这件事最主要的点在于,抚恤金并不是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那什么是遗产呢?只有生前所有的,遗留下来的财产才算!比如房子、车子、现金存款都是,但抚恤金就不是!
因为抚恤金是身故之后,才得到的这笔钱,自然不属于遗产的范畴!
简单来说,父亲立了遗嘱不假,但是他处置的根本不是他的钱,他无权处置,所以那份遗嘱自然无效。
但实际的应用中,抚恤金的处理原则,一般是按照遗嘱的办法来的。
那为什么要两兄弟平分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所以说,没特殊情况是平分,特殊情况就是多照顾的多分、少照顾的少分。
考虑到大儿子虽然确实近身照顾老人,但也确实用着老人退休金和房产,小儿子虽没有太多照顾,但每月的赡养费都是如数给的。
综合考虑之下,还是判定的平分,要求大儿子退还小儿子一半的费用。
钱没了还能去挣,但是亲情有了裂痕,修复就不是一日之功了。家庭的矛盾一旦裹挟着金钱,很多事情容易说不清,你觉得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时政观察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