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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改装电动车,时速飙到103.8公里不幸撞车身亡,家长向修理店等索赔110万,法院判了

江苏淮安16岁少年小帅(化名)驾驶经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竟达103.8公里,最终不幸撞车身亡。事故发生后,小帅的家人将改装店家及同行伙伴一并诉至法院。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

16岁少年改装电动车

时速飙到103.8公里瞬间撞车身亡

2024年3月,小帅的父母为其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随后,小帅向同龄朋友小王(化名)询问电动车改装事宜,小王随即向其推荐了一家电动车修理店。

2024年10月,小帅添加修理店工作人员微信,沟通车辆改装事宜,要求改装电动车轮胎、控制器、锂电池等,并支付定金4300元,电动车修理店也同步向小帅发送改装具体项目清单。车辆改装完成后,小帅在父母陪同下到修理店支付尾款并取回改装车辆。

之后,小王约小帅外出骑行,骑行时小帅因车速过快失去控制,撞上路边护栏倒地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检测,事故发生时小帅并未佩戴安全头盔,其骑行车辆在事发前一刻最高速度为103.8公里/时,远超国标25公里/时的限速标准。

小帅父母将修理店、小王及其监护人诉至淮安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11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定

小帅家长自行承担80%责任

法院结合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事故认定书等证据,通过逐层梳理各方过错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联,最终明确了责任比例。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小帅向店家发送的“这两天等我爸去银行把现金换到微信上”“明天晚上让我爸转给你”等微信聊天记录,足以证实小帅的父母明知孩子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仍出资支付改装费用。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不仅未及时叫停非法改装行为,事后也未约束孩子驾驶改装车辆上路,监护职责严重缺位,应对事故发生及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责任。

电动车修理店在明知小帅为了提高车辆速度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了改装服务,导致小帅因车速过快等原因发生事故,应对小帅死亡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小王明知小帅改装车辆系为了提高车速,仍然为其提供改装建议并向其推荐修理店,并与小帅相约骑行且高速行驶,对小帅发生事故死亡后果存在一定过错。小王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综合各方过错程度及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酌情判决小帅的父母自行承担80%的责任;电动车修理店承担15%的赔偿责任,赔偿20.7万元;小王及其监护人承担5%的赔偿责任,赔偿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