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江苏昆山,男子得知母亲摔伤严重,返乡途中和主管、老板请假,都让他先处理家事,不料

江苏昆山,男子得知母亲摔伤严重,返乡途中和主管、老板请假,都让他先处理家事,不料,人事部称:男子未经批准,连续旷工一周,将男子以及其弟弟、儿子辞退,男子三人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告上法院,最后这样判了。

2024年夏天,当事人小孙是当地一家机械公司的技术工,家里妻子、弟弟、儿子也都在同一个公司上班。

6月14号晚上,小孙突然接到老家的电话,说母亲摔伤了,情况特别严重,一家人都急得不行,当天晚上四个人直接开着车连夜往老家赶。

回去的路上已经是15号凌晨了,小孙想着得先跟公司说一声,就在钉钉上给部门主管老郭发了请假消息,说家里突发急事,四个人都得回去处理,预计6月24号回来上班。

老郭很快就回了“好的”,还让他先安心处理家里的事,不用惦记工作。

当天下午,小孙还专门给公司老板打了个电话说这事,老板也说知道了,让他先照顾好家人。

本来以为假已经请好了,结果16号主管老郭又给小孙发消息,让他再跟人事部门说一声。

小孙就按要求把情况又跟人事说了一遍,也说了预计返岗的时间,结果人事直接说自己批不了这么久的假。

小孙当时也没多想,毕竟主管和老板都已经同意了,而且母亲那边确实离不开人,就先忙着照顾家人了。

到了6月24号,除了小孙妻子打算辞职留在老家照顾老人,剩下三个人都按时回了公司上班。

结果刚到公司,人事就说他们四个人的请假没获批,6月17号到22号这一周都算旷工,要给他们记大过还要罚款。

小孙几个人当然不服,明明跟主管和老板都打过招呼了,怎么就成旷工了?

刚提出异议,公司当天就直接给他们发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真就把人开了。

小孙几个人也没惯着公司的毛病,先去申请了劳动仲裁,不服结果之后又起诉到了法院。

这事儿说白了,员工平时上班对接的直属领导、公司老板,本身就代表公司说话,不是普通同事随便表态。

小孙的主管负责管部门人员考勤调度,老板更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俩人都同意了请假,在员工看来这就是公司已经批假了,根本不需要再怀疑效力。

至于公司说“人事才有批假权”,这是公司内部的分工规则,没提前明确告诉员工的话,不能拿来约束员工。所以,公司拿人事没批当理由、算旷工,完全站不住脚。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像老人生病、家里出事这种急事儿,普通
人第一反应肯定是先处理家事,不可能硬扛着在公司一步步走审批、等消息。

这种情况下哪怕流程有点瑕疵,公司也得有基本的人情味,不能一上来就按旷工算,更不能直接开除。

要是公司真这么干了,就属于违法辞退。

最终,法院判决:某机械公司分别向小孙等三人支付相应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判决后,二审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