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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清华大学营销学博导郑毓煌教授在近期的《首席访谈》节目中,对比中美消费者权益保护

原清华大学营销学博导郑毓煌教授在近期的《首席访谈》节目中,对比中美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出美国假货少的原因关键在于美国的《消费者集体诉讼法》。他表示,这套法律让企业一旦败诉,必须向所有相关的权益受损的消费者赔偿,违法成本变得极高。

郑教授举例说,在美国如果买到问题水,若企业卖出1亿瓶水,只要有一位消费者起诉,并且打赢了官司,企业需赔偿所有购买的消费者(不管消费者是否起诉),如果判决每瓶水赔20美元,企业将面临20亿美元赔偿。

郑教授认为,这种高额赔偿机制,也让律师有动力代理消费者诉讼,因为胜诉后律师能拿到占总赔偿金一定比例(如30%)的代理费。像美国运通曾被判赔160亿美元就是例子。

反观我国,消费者维权成本高,企业违法成本低的问题突出,如买一瓶2元问题水,最高获赔可能就20元,但打官司花费可能高达数千元,很多消费者因此放弃维权。

郑教授还提到他在2015年时曾建议引入类似法律,试图从根源上改善消费者维权现状。

我国近年虽在完善消费维权体系,比如推行“退一赔三”“退一赔十”等惩罚性赔偿,也在探索公益诉讼,但和美国的集体诉讼制度在对于违法企业处罚的严厉性方面相比,仍有差距。因此,消费者个体维权精力、金钱投入大,面对大企业时处于弱势;与此同时,企业违法被处罚的力度,有时不足以形成威慑。

要改变现状,或许可以考虑借鉴国外经验化优化制度。比如降低消费者集体诉讼门槛,让消费者能联合起来维权;提高企业违法赔偿标准,让造假售假者付出沉重代价;同时鼓励律师参与消费维权诉讼,通过合理报酬机制调动积极性。

只有让维权更便捷、违法成本更高,才能真正保障消费者权益,净化市场环境。

信源:《首席访谈》2026年5月17日(郑毓煌:美国为什么假货少?因为能罚到倾家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