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黄八省区推出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跨区域互通互认,7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山西、内蒙古、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沿黄七省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印发《沿黄八省区外国(地区)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跨区域互通互认工作方案》,建立跨区域互通互认机制,进一步降低外商投资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构建服务黄河流域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方案》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app/#/content?catid=27&id=5267994(编辑:璐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