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哪是校长,分明是披着人皮的狼!北京昌平,一个18岁艺考女孩,在网上认识了一个艺考培训机构的男校长,这男子说能帮她走关系搞定考试。女孩信了,跑去线下见面。见面后校长带着他的女朋友一块请女孩吃了顿饭,饭后俩人说你一个小姑娘住宾馆不安全,别走了留下住吧。女孩一想有他女朋友在,就没多想答应了。结果半夜这校长翻过自己的女朋友,直接对女孩动手动脚。女孩吓坏了拼命喊他女朋友救命,那女的翻个身继续装睡,根本不管。女孩最后拼了命反抗,扇了男子一巴掌才跑出来。但不是每个女孩都这么幸运……
艺考这条路,本身就是很多艺术生挤破头的逆袭赛道。很多考生分数差一点,就想着找门路补短板,这种心态也最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拿捏。
涉案的男生杜某哲(化名),是北京一家艺考机构的校长。
在艺考小圈子里,他刻意营造出人脉广、资源硬的人设,对外宣称能疏通艺考渠道、调整考试相关分数,忽悠了不少懵懂学生。
18岁的有欣(化名)就是受害者之一,她顺利拿到导演系合格证,唯独高考文化分不达标,升学之路卡在最后一步。
心急如焚的她,在网上结识了杜某哲,对方一口承诺能帮她搞定分数问题。
为了抓住升学机会,有欣专程从外地赶到北京,杜某哲和其女友陈某主动接待,全程热情招待吃饭,不断画大饼打包票,让涉世未深的女孩彻底放下戒备。
饭后两人以女生独居危险为由,劝说有欣留宿,还特意安排三人同睡一张床,让女友睡在中间。
看似贴心的安排,实则是早就谋划好的圈套。
深夜,杜某哲直接跨过身侧的女友,对有欣实施不法侵害,惊恐的有欣不停呼喊陈某求救,让人窒息的是,陈某全程装睡,一动不动刻意漠视。
万幸有欣拼死反抗,反手扇了杜某哲一巴掌,趁机逃离现场。
可和她遭遇相似的小薇,结局要悲惨得多,完全是沉浸式受害。
小薇遭遇侵害后,不仅没能脱身,还被两人逼迫洗澡、清洗床单,彻底销毁作案证据。
长期的打压让她一度自我怀疑,误以为所有过错都在自己身上。
后续核查的案情更是颠覆认知:杜某哲和陈某两人,从2005年就开始作案,一直持续到2020年。
整整15年时间里,陆续侵害了23名艺考女孩,其中包含多名未成年人,作案频次极高,性质极其恶劣。
这起案件曝光后,网友们全都怒不可遏。
谁也想不到,本该教书育人、助力学生圆梦的培训机构校长,会披着老师的外衣,干出如此龌龊的勾当。
这对搭档作恶十余年,残害数十名学生,在法律层面到底该如何定罪量刑,两人是否需要承担同等刑事责任呢?
1,对主犯杜某哲的定罪量刑,完全可以从严惩处的法律标准。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两高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明确,负有教育特殊职责的人员实施性侵,属于法定从重情节。
杜某哲利用校长身份和升学资源控制学生,长期多次作案,侵害人数众多且包含未成年人,属于情节极其恶劣,满足加重处罚条件。
2,从犯陈某的责任认定,该如何认定呢?
依据《刑法》第27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陈某全程知情,刻意装睡放任侵害发生,还协助销毁证据、对受害者洗脑,全程配合杜某哲作案,构成共同犯罪。
不同于普通从犯,陈某的包庇和协助,是杜某哲长期作案不被发现的关键,她的行为极大降低了犯罪暴露风险,加重了受害者的心理创伤,不会被轻判。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2条,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人员,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相关工作。
杜某哲后续会被永久行业封禁,彻底告别教育行业。
该案于今年4月开庭审理,检方综合全案情节,依法建议对杜某哲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最终,法院并没有当庭宣判,宣布择期宣判。
从现有法律依据和案情来看,该量刑建议合理合规、有理有据。
最让人无力的,就是利用师生信任作恶,学生满心信任求前途,从业者却利用职权谋私利,突破道德和法律底线。
希望所有艺考学生都能擦亮双眼,远离这类灰色骗局。
大家觉得这对作恶十几年的搭档,最终的判决结果会贴合检方建议吗,你支持从严顶格处罚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信源:大河报、看看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