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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思极恐!”云南镇雄,一男子曾在当地公安局担任原副局长,后因受贿、玩忽职守被判

“细思极恐!”云南镇雄,一男子曾在当地公安局担任原副局长,后因受贿、玩忽职守被判四年。出狱后,男子不找工作、也不重启生活,坚持申诉,还干了一件让很多人没想到的事,实名举报当年办案的两个人,一个当了信访局局长,一个升了人大副主任。
​​刑满出狱的前公安副局长放弃安稳生活,耗费全部精力死磕旧案细节实名举报。

​​当年办案的两名工作人员一路升职在岗,形成极具反差的现实局面。

​​不同于普通申诉者的被动等待,这名男子用近乎执拗的态度自查案卷漏洞。

​​旁人出狱都在谋生重启人生,云南镇雄的汪剑武,把日子过成了专职查案。

奇怪,他出狱后是怎么可以随便翻阅案卷和看了十二次笔录、录像的。就凭他一个公职人员,接企业老板的一百多万这一条,就可以断定,他不是被冤枉的。

2024年3月13日,绥江县法院认定,2017年,商人梁某明被游某追砍一案使汪剑武与梁某明相识交好。2019年起,汪剑武多次以借之名收受梁某明财物共计127.9967万元,并为其追讨债务及孩子落户提供帮助。此外,汪剑武在担任镇雄县公安局打黑大队大队长期间,对吴某忠等人涉嫌多起犯罪行为,本有涉恶特征却未作为涉黑案件侦办,也未跟踪督办到位。

在他任副局长主持和分管打黑大队工作期间,该案久拖不决,团伙成员再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被害人多次反映后,法院最终判决该案为恶势力犯罪团伙,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法院据此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判处汪剑武四年有期徒刑。汪剑武不认可判决结果,提起上诉,但2024年12月23日,昭通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00多万借款就有问题。判4年不冤。不评论谁是谁非,我只是感觉这两个办案人员废了,遇到这样的人,以后的人生消停不了了。

一个公职人员,以什么原因能和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商人借一百多万?还没有借条?当年身居要职手握抓捕大权给商人往来本身存疑加之经济往来127万无借条凭证并有证词证明,足以座实受贿罪了再申诉也无用的。

肯定不是冤枉的!以借为名的受贿索贿多着呢!真要有底气,要么但是就跟商人一点资金往来都没有,要么就在判刑环节直接提出上诉! 一个当年连上诉都不敢的人,说明什么?什么自己对自己都没自信!

不信他冤枉 他也承认了又跟商人拿了那一百多万 是他还是局长时对商人威逼利诱拿的还是像他说的借的 我相信前者 毕竟你让一个普通人去找那商人借个一百多万试试看能借到吗 而就算当时是借给他的 那也是因为当时他是那公安局局长的原因 这是后补不了的。

跟一个商人借一百多万,这个商人和他是什么关系,出于什么原因借给他一百多万,你不当局长谁会借你一百多万,借一百都难。借的钱应该是还没有还,才会被认定为受贿。这样再申诉都是徒劳,还是好好生活吧,还有家庭还有孩子,重头再来,放下执念。

听一老同志说,某行业内部反目,基本上都是因为利益,也就是钱分配不公。

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一个县的公安副局长都能被冤枉坐牢,可想而知普通老百姓的处境何等之艰难。

网友认为:狗咬狗而已,他从来没说自己是冤枉了,自己没有受贿,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你说他好人就是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