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去世欠49万房贷父母放弃继承 近日,湖南岳阳28岁男子小王不幸离世,留下49万未还清的房贷。因其未婚无子女,银行起诉其父母要求还贷。面对巨额债务,父母在庭审中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房产,法院最终判决指定当地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这起案件彻底打破了“父债子还、子债父偿”的传统观念。《民法典》明确规定,继承人仅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放弃继承则不负清偿责任。民政局接手后,会将该房产拍卖变卖用于偿还贷款,若资不抵债,剩余债务无需由民政局或父母承担。法律划定了责任的边界,这不仅保护了年迈的父母免受债务压垮,也体现了制度的温度与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