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小面”起诉“渝见小面”,
这更像一场赢了法律条文,
输了商业伦理的公关危机。
从法律程序看,大品牌维权本无可厚非,但其外包律所将核心判断标准
简化为“四字有三字重合”,
忽略了“渝”作为重庆简称的
地域属性。
但从情理上看,这是一家在
南阳无竞品分店的夫妻小店,
店主是重庆人,取名意在表明
正宗!
对8元一碗、要卖1000碗才
够赔7000元的小本生意,
这种“外包式批量维权”暴露了机械
化操作的冰冷。
尽管创始人最终道歉并撤诉,
但这起事件警示企业,
知识产权不应成为恃强凌弱的
商业武器,在维护权利的同时,
必须守住社会责任的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