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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这张照片中是失败下野后,暂居天津当寓公的孙传芳,他的面容,让人难想其

1932年,这张照片中是失败下野后,暂居天津当寓公的孙传芳,他的面容,让人难想其曾为手握重兵数十万直系军阀头头。

照片拍下的三年之后,1935年11月13日,天津居士林的佛堂里香烟照常燃着,孙传芳像往常每逢周三、周六那样坐在熟悉的位置上听经。

一个女人走到他身后,连开三枪。孙传芳当场毙命。这个女人叫施剑翘,开枪之前,施剑翘已在天津化名潜伏多时,把孙传芳的行踪规律摸了个透。

1925年,孙传芳在津浦线作战中击败张宗昌部,俘获了时任安国军第二军军长施从滨。军阀之间的战场上并非没有潜规则,俘将未必非杀不可,但孙传芳偏偏做了最绝的一步,不仅处决施从滨,还将首级悬于蚌埠车站公开示众。

此后十年,施剑翘先求堂兄出头,后寄望丈夫施靖公出面,一次次落空,最终放开小脚,苦练枪法,亲自了结此事。

案发当天,施剑翘没有出逃,当场向在场众人散发了一份告国人书,将十年复仇的来龙去脉一并公开,随即投案自首。这一举动让案件迅速成为全国舆论的焦点。

1935年11月21日,天津地方法院首次开庭。公诉人以持枪杀人罪提起诉讼,辩护律师胡学骞、余昌在庭上据理力争,把孝义伦理与刑事法律之间的张力摊到台面上反复辩论。

庭审中,施剑翘面对孙传芳家属的哭诉,神色始终平静,用了整整两个多小时详述事件始末,在场的人无不动容。1935年12月16日,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十年,舆论普遍认为量刑过重。

1936年1月29日,案件进入河北高等法院二审。二月十一日宣判,改判七年有期徒刑,判词中写明施剑翘痛父惨死含冤莫伸,情状实堪悯恕,虽维持定罪,措辞已明显向道义倾斜。

整个案子前后占据各大报刊头版近一整年,旅京安徽学会、扬州妇女会等团体相继发出通电呼吁特赦,冯玉祥、于右任、李烈钧、宋哲元等国民党元老联名上书国民政府,冯玉祥在其中奔走最力。

1936年10月14日,国民政府主席林森援引训政时期约法第六十八条,以施剑翘孝行其志可哀、其情可原为由颁布特赦令,施剑翘就此获释。

出狱后,施剑翘专程赴南京向冯玉祥致谢,此后随母亲和胞弟施则凡迁居湖南长沙。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施剑翘给时任湖南省政府主席张治中写了一封信,只有八个字:我要求做抗战工作。

张治中随即接见,安排施剑翘担任省抗敌后援总会慰劳组主任。同年,施剑翘在慰劳平型关大捷的将士途中,结识了中共干部徐特立。

1942年,施剑翘迁居四川合川,亲眼目睹日机轰炸造成平民大量死伤,随即发起献机捐款倡议,担任献机委员会指导长,带头捐出积蓄首饰,挨家登门劝募,最终筹得足以购置三架战斗机的款项。

这个曾经在佛堂里举枪的女子,往后的人生到底走向了哪里,或许比这张复仇的旧案更值得细究。

信源:人民网《十年一剑 —— 民国侠女施剑翘刺杀孙传芳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