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6月,经济宁地区公安处批准,邹县在公安局院内始建职业消防队,共12人,配消防车1部。1975年2月,撤销职业消防队,在平阳路132号成立公安消防中队,编制25人,分2个战斗班和1个后勤班。消防中队院占地9.9亩,建3层消防楼1座,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消防车增至4部,消防干警享受现役军人待遇。摘自邹城市志
1974年6月,经济宁地区公安处批准,邹县在公安局院内始建职业消防队,共12人,配消防车1部。1975年2月,撤销职业消防队,在平阳路132号成立公安消防中队,编制25人,分2个战斗班和1个后勤班。消防中队院占地9.9亩,建3层消防楼1座,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消防车增至4部,消防干警享受现役军人待遇。摘自邹城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