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搅蛮缠小仙女!”上海,女子开车追尾,不服交警处罚,现场叫喊:你说的我听不懂,你跟我老公说!交警一翻硬核普法,是女子没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导致追尾,不料,女子狡辩说刹车没踩住,却硬刚交警:这个处罚我肯定不能认!网友:听不懂,取消驾驶资格,重新考。
事发当天,女子开车跟车过近,刹车没踩住直接怼上前车,标准的后车全责事故。
交警到现场后,耐着性子跟她讲法条:同车道行驶没保持安全距离,引发追尾,罚款150元不记分。
结果女子张口就是离谱发言:
“你说的我听不懂,你跟我老公说去!”
交警当场反问:“你是当事人还是你老公是当事人?”
她倒好,直接嗓门拔高喊起来:“我是当事人啊!但我就是听不懂!我得找个听得懂的来跟你谈!”
合着拿驾照的时候是自己考的,犯了错就不敢担了?
全程巨婴发言,仿佛离了老公连交通违法都处理不了。
接下来的狡辩更是离谱,交警跟她说安全距离的事,她东拉西扯:“我又没超速!”
交警解释清楚和超速没关系,她又找补:“我就是刹车没踩住而已。”
交警直接点明:刹车踩不住,本质就是跟车太近,没留够安全距离,这就是违法事实。
就这么翻来覆去掰扯半天,法条摆得明明白白,女子最后硬邦邦扔下一句:
“反正这个处罚,我肯定不认!”
连处罚决定书都拒绝签字。
这事传到网上,网友直接炸锅了:
“听不懂?那驾照怎么考下来的?建议直接吊销,重学科目一,什么时候听懂什么时候再上路!”
“哪是听不懂啊,分明是装糊涂,想靠撒泼蒙混过关,以为耍赖就不用罚了。”
“典型的巨婴心态,出门靠老公,违法也靠老公,方向盘握在自己手里,责任全推给别人?”
“拒签有什么用?该罚的一分少不了,到时候滞纳金算下来,吃亏的还是自己。”
说实话,我特别认同网友的说法。
交通法规不是儿戏,考驾照的时候都学过、考过,上路了就该守规矩。
一句“听不懂”从来都不是违法的挡箭牌,拒签也根本抵消不了处罚。
按法律规定,当事人拒签法律文书,交警备注后照样视为送达,逾期不缴罚款还会产生滞纳金,越拖麻烦越大。
开车上路,守规矩、敢担责,是最基本的底线。
总想着靠耍赖逃避责任,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你们怎么看这事?
觉得这种耍赖的司机该不该强制回炉重造?
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