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被批 “高虹安条款”,黄国昌反呛民进党双重标准!
台民意机构 12 日三读通过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案,放开缓刑、易刑人员参选限制,民进党直接将法案命名 “高虹安条款”,指责民众党因人设事。
议事期间民进党民代林淑芬辱骂民众党民代,现场爆发口角冲突。
民众党主席黄国昌公开驳斥绿营指控,说明修法是基于保障民众参政权、遵循比例原则的常规法律调整,不存在专为高虹安量身设计的情况,民进党刻意贴标签混淆舆论。
他直指民进党行事双重标准,早年蓝营提出同类修法时,绿营全员反对。
自家民代林淑芬涉暴力案件后,民进党却支持缓刑人员参选,明显做贼喊抓贼。
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现场调侃,黄国昌发言过于温和,这条法案更该叫 “林淑芬条款”,网友也戏称其为 “暴力芬条款”,现场引发热议。
本次修法设有明确约束,贪污、诈骗重罪犯即便缓刑依旧不能参选,仅放开轻微过失犯罪人群参选资格,兼顾公职廉洁与公民参政权利。
民进党完全无视条文细节,单纯依照政党立场划分评判标准,对在野阵营从严、对自身政客放宽。
整件事件暴露台湾政坛典型乱象:所有法律议题优先服务选举攻防,评判标准随政党利益随意切换。
民进党为攻击对手刻意放大修法争议,自身出现同类诉求时却更换说辞,双重标准一目了然。
单纯依靠舆论炒作、议事冲突制造对立,无法掩盖法理层面的客观事实。
政坛法律调整应当保持统一尺度,不以党派立场区别对待,严于他人、宽于律己的操作,只会持续降低民众对政坛的信任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