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老人多次到洗车店泼大粪,原因查明:他们儿子犯罪在先,二老报复在后,这下里面“团圆”了。
河南南阳。
石先生。开了一家洗车店。
最近。两个老人。反复来他店里。
不是来洗车的。
是来泼大粪的。
不是一次。是多次。
还泼了农药。
石先生的洗车店。停了。
这件事是有原因的:
两个老人和石先生的岳母曾经是亲家。
也就是说,两个老人的儿子,跟石先生的岳母家里,曾经是姻亲关系。
6月16号。法院判决下来了。
两个老人的儿子孙某某。打伤了石先生的岳母。
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一年。
两老的儿子把人打了。法院判了一年。
两老不服。
两老撒气的方向是人家的洗车店。
泼大粪,泼农药。
儿子打人,法律判了你们儿子。
你们觉得冤,不去上诉,不去走法律程序,跑到人家开店的地方。泼粪。
这是什么逻辑?
"我儿子打了你家人,你家人报了警,法律判了我儿子。所以我要泼你粪。"
你说这跟洗车店有什么关系?
洗车店是石先生开的。石先生的岳母是被打的人。
老人不找岳母。不找法院。找洗车店。
因为他们觉得,打不了人,还恶心不了你吗?
洗车店是石先生赚钱吃饭的地方。
大粪泼进去。农药泼进去。
谁还来洗车?
石先生只能停业。
你说这事荒不荒诞?
你儿子犯了法。法律惩罚了你儿子。
你不服。你可以上诉。可以申诉。可以找律师。
但你不。你选择泼粪。
你觉得泼粪能让儿子少判一天吗?
不能。
你觉得泼粪能让人家撤诉吗?
不能。
你觉得泼粪能让你心里痛快吗?
可能。但痛快完了呢?
两个老人被传唤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
【观点看法】
这件事最荒诞的不是泼粪,是逻辑。
老人最终的做法是,儿子在服刑。自己在传唤,人家洗车店还停着。
看似赢了,其实什么都没赢。
只是多了一笔账,洗车店的损失、传唤的记录、可能面临的处罚。
法律给他们的儿子判了一年。
他们给自己加了多少?
泼粪不能让儿子少判一天。泼粪不能让人家撤诉。泼粪只能让你从"受害人家属"变成"违法行为人"。
这不叫维权。
这叫把自己也搭进去。
有些老人的利己思维,还是要改改了,你们觉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