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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刘女士花3350元给女儿买了一辆爱玛电动车,结果女儿第二天就以2100

浙江绍兴,刘女士花3350元给女儿买了一辆爱玛电动车,结果女儿第二天就以2100元卖掉。刘女士得知后,又以2300元赎回。但十天过去,她才发现电动车的电池和充电器都被换成了绿源的。刘女士想要原装的爱玛电池和充电器,但是店家在收到车子后没几天就以2500元卖出去了。当时第二任车主要求店家把电池和充电器都换成绿源的,而换下来的爱玛充电器和电池,店家已经卖给别人了。店家认为自己没有义务帮忙追回,但是刘女士觉得自己已经高价赎回车辆,店家私自调包配件,理应负责,因此和店家产生纠纷。


2025年5月2日,浙江绍兴发生了一起围绕电动车的纠纷,刘女士给女儿新买的一辆爱玛电动车,放在家中车库后不久被骑走,随后在一家电动车门店被卖出,成交价2100元,而购入价格是3350元。


骑走车辆的是刘女士未满18岁的女儿,她在未充分与家长沟通的情况下,将电动车带到门店转卖,理由是自己不喜欢原来的品牌,想换其他车型。


刘女士得知后赶到门店,与店主沟通后以2300元将车辆赎回,车辆外观当时没有明显损坏,车架和刹车系统也基本正常,因此她将车骑回家。


十多天后,在一次给车辆充电时,刘女士发现异常,原配充电器与电池品牌标识不一致,进一步检查后发现,车辆原装爱玛电池被替换成了绿源品牌电池,充电器也已经更换。


刘女士随后返回门店询问情况,店方表示,该车辆在被回收后,曾有其他顾客提出要购买,并指定使用绿源电池套装。


为了完成交易,店方对电池和充电器进行了更换,原来的爱玛电池和充电器已经单独出售,无法追回,店方同时表示,目前只能对更换后的配件提供一年售后服务。


刘女士认为,她赎回的是一辆完整的电动车,而不是经过拆解和更换核心部件后的车辆,她指出,在赎回过程中,店方并未提前告知电池被拆换的情况。


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店方提供了一份赎车时签署的协议,其中提到车辆在后续出现外观损伤或人为损坏不承担责任,但并未明确涉及核心配件更换的问题。


从交易主体来看,最初的电动车出售行为发生在未成年人手中,该行为涉及较大金额物品处置,在法律层面通常需要监护人确认或追认,未经家长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出售,存在效力争议。


在赎回环节,店方收取费用后有义务交付与原车辆基本一致状态的商品,如果在交易完成前未明确告知重要部件已被拆换,而事后又单独处理原配件,这类行为容易引发对交易透明度的质疑。


此外,电动车电池属于核心部件,对整车性能和安全性有重要影响,不同品牌电池混用或随意更换,可能影响充电匹配和使用安全,因此在交易中通常需要明确告知消费者。


目前,刘女士已向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希望对交易过程进行进一步核实。


这起事件也引发对二手电动车流通环节的关注,在部分交易中,车辆在回收、转售过程中可能被拆分销售零部件,消费者如果没有被充分告知,很容易在不知情情况下接收“非完整车辆”。


案件仍在处理过程中,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交易是否充分告知、车辆交付是否完整,以及核心部件更换是否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