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旁听的bnz针对相关问题的回答:
1️⃣ 在NJZ相关阶段,成员们当时都认为原有合约已经解除了,如果想要继续开展活动,就需要自行结算收支,但这又不属于正式公司,又是多人共同参与的形式,所以才成立了合作社/组合联合体;目的是为了妥善处理税务相关问题,这其实是理所应当的,成立这个组织本身就是为了依法合规行事。
2️⃣差不多已经到了只要鉴定一结束,剩下就只是宣判的程度了,原告方一直在尽全力拖延诉讼进度,但审判部这边有意尽快得出结论。如果鉴定没能顺利完成的话……就无法核算损害赔偿金额,案件有可能被驳回,所以原告必须好好配合才行。
3️⃣不知道其他去旁听的人听到的内容是怎样的……我(leeetokki)整场几乎没听到什么关于双重合约的相关陈述。要么是发言人发音含糊不清,要么只是一笔带过、匆匆提了一句。我(leeetokki)个人猜测:双重合约本是原告原本打算重点强力主张的核心论点,但因为法庭禁止当庭展示电报聊天记录,导致原告没能完整、充分地展开论述。以及相关新闻稿全是按单方面授意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