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杜培武。1998年,他妻子和另一名警察被枪杀,现场被认定是“情杀”。最方便抓的嫌疑人,就是她丈夫——杜培武本人。
他没杀人。但办案单位压力太大,世博会要开了,限期破案。
你猜怎么着?他被带到审讯室,最狠的不是拳打脚踢,而是十天十夜不让睡觉。后来手铐吊在防盗门上,脚下垫的凳子反复抽掉,整个人悬空挂着。
他实在扛不住了,就按审讯者说的编了口供、编了枪藏哪。没有枪?就说扔滇池了。
法庭上,他从裤腿里扯出被打烂的血衣服,审判长只说:“收走,别纠缠。”
1999年,他判了死缓。
直到2000年,一个叫杨天勇的犯罪团伙落网,从他那里搜出了当年杀人的警枪。真相大白:那天晚上,杨天勇冒充警察拦车敲诈,发现车上一男一女是警察,干脆杀了灭口。
2000年7月,杜培武无罪释放。
国家赔偿不到3万。刑讯他的两个人,一个判一年半缓刑,一个判一年缓刑。
他后来右手无法握笔,双额叶轻度脑萎缩。跟老同事见面,必须先让人把警服脱了才能进门。
他后来去审讯嫌疑人的时候,从不暴力,会给嫌疑人递烟,主动说:“无关问题可以不答。”
一个用整个人生摔出来的转变。
咱们今天说“非法证据排除”、说“审讯全程录像”,背后都是这种代价堆出来的。
你说,这样的代价,换来的进步,值吗?
你们遇到过类似的事吗?欢迎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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