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志记载: 1951年 1月20日,邹县建立县级财政。 3月,邹县文化馆成立。 同月,中国人民银行邹县办事处改称中国人民银行邹县支行。 5月1日,邹县举办首届体育运动会,运动员150名,比赛项目有篮球、拔河等。 同月17日,邹县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历时3天。 7月25日,邹县人民政府人事科成立。 同月,邹县供销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成立理事会、监事会。 同月,建立邹县人民检察署,1954年8月改称为邹县人民检察院。 12月7日,邹县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历时3天。 同月14日,全县开展增产节约和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 同月,全县土地改革运动结束。 是年,全县训练第一批新法接生员26名。 是年,全县衡量由旧市制16两1斤改为新市制10两1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