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药时被女患者质疑“轻薄”,
家属冲进办公室暴打医生。
最后法院判了:赔偿1.9万,
但精神损失费一分没给。
这事发生在湖南长沙。
女患者江某做了痔疮手术,之前一直是女医生换药。
那天换成进修男医生奉某,换药时难免碰到隐私部位。
江某当场觉得被“言语加小动作轻薄”,回家跟老公刘某哭诉。
刘某上网一搜,越看越觉得医生有问题。
他几次找奉某理论,对方让他走流程。
这一回避,刘某更认定对方心虚。
第二天,刘某带着亲戚江某、陈某,撞开医生办公室,把奉某打成了脑震荡、肺挫伤。
住院5天,法医鉴定轻微伤。
警方认定三人结伙殴打他人,行政拘留12天,罚款500元。
奉某不服,起诉索赔5.8万,包括医疗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
法院怎么判的?
医疗费1.29万有票据,支持。
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驳回。
因为轻微伤达不到法定标准。
误工费过高的部分也不认。
最后判赔19496元,没强制要求公开道歉——毕竟已经拘留过了。
说实话,这案子没有赢家。
家属赔钱坐牢,医生身体受伤、职业声誉也受损。一个误会,全输。
作为医生,给异性患者换药,叫个女护士在场,是对自己的保护。
作为患者,觉得委屈可以投诉、举报、起诉,但动手就是违法。
法律不保护“猜疑”,只保护证据。
你们遇到过类似的事吗?
如果换作你,会怎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