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志鑫贴了张临时纹身贴,结果一群人立刻给他判了“偶像失格”。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胳膊上纹了份刑事判决书。
公开物料里没出现固定图案,前后照片也对不上永久纹身,明摆着就是舞台造型。可有些人根本不在乎真假,他们只在乎词条够不够吓人、帽子扣得够不够快、评论区能不能吵起来。
先把“纹身”两个字顶上去,再把耳洞、恋情传闻、“养成系”一起塞进来。
流程熟得像流水线。
问题是,就算真纹了,又能怎样?
一个成年人,在自己身上做点选择,到了某些人嘴里,仿佛还得先向全网递申请,盖完章、公示七天,确认没伤到他们脆弱的想象,才算合格。
所谓“养成系”,养着养着,粉丝没长大,偶像倒被要求永远别长大。
耳洞多一点,不行。舞台造型野一点,不行。审美有点变化,也不行。
最好永远停在他们最满意的年纪,穿他们喜欢的衣服,摆他们能接受的表情。连胳膊上贴张东西,都得提前报备。
嘴上说喜欢一个人,实际更像在保管一件商品。
纹身贴洗掉只要几分钟。
有些人脑子里的控制欲,怕是没那么容易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