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信?
一场30元的皮肉生意,
超时被拒,男人卡脖,
丈夫拿铁链锁打人,30元了事。
结果呢?男人怀恨在心,叫来一帮同伙,持刀砍人,丈夫被砍中左臂,慌忙中捡起掉落的刀,追赶逃跑的对方,一刀捅进对方左胸,人当场没了。
事后,丈夫坚称自己是正当防卫。
法院判了13年。不服,上诉,维持原判。
很多人觉得冤:对方先动手,自己还击,怎么就成了故意伤害?
说白了,这事从一开始就违法。
夫妻俩搞“夫妻档”招嫖,丈夫远处放风,这本身就是违法交易。
法律不保护非法利益,也不鼓励用暴力解决非法纠纷。
更关键的是,对方砍完人跑了,你捡起刀追上去捅,这时候已经不是“防卫”,而是“追击”。
法律管这个叫“互相斗殴”的延续,不是正当防卫。
17年逃亡,隐姓埋名,不敢跟人深交,最后在岳阳东站被抓。
三十块钱,两条人命,全毁了。
底层打拼不容易,但违法的事不能碰。
遇到冲突,第一反应应该是报警,不是抡拳头。
暴力只会把小事变大,变大成命案。
你们觉得呢?
要是你被人持刀追砍,第一反应是跑还是反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