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前男友性侵17岁女生发声近几年,这种事一再发生。当一个女生同意孤身前往男生的酒店房间,其实大概率心理已经同意了那种事。在我们的文化里,酒店房间是私密场所,孤男寡女,独处一室,如果不同意,你会去吗?如果要谈事,咖啡厅奶茶店肯德基,能去的地方有很多,偏偏选择了最不安全的酒店房间。所以这种事后女方报警的,不说百分百,大概率都是某种要求没达到。你看这个女孩说的(原话):我觉得谭恺不负责任,在2月22日报警。昨晚7点多发生了关系,之后两人还睡了一晚,第二天觉得男方不负责任,想想才报警。如果是被强奸,难道不是立即跑走,立即报警吗?发生了关系,浓情蜜意地睡了一夜,第二天又报警,中间发生了什么?女生说的男生不负责任,具体指的是什么?是没答应做男女朋友,还是承诺了什么没做到?我知道说这些会被喷,不是为男生洗地,也不是轻视女生,现在的孩子都早熟,17岁,不是不懂事的年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