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的“救命钱”也下得去手?村干部以“监护人”自居,侵吞救济金长达7年!
“每年只给500元,剩下的全归自己”,这简直令人发指!
近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7月19日披露了一起案件,湖北宜昌西陵区唐家湾村“两委”原委员李某某,因非法侵吞扶贫、救济等资金,涉嫌贪污犯罪被查。
据查,在2018年2月至2026年2月长达7年的时间里,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以“监护人”的名义,将长期住院的村民黄某艳、特困对象覃某珍的银行卡、身份证、低保证等全套证件牢牢扣在手中。面对这些急需救助的困难群众,李某某每年仅象征性地去探望一次,每次施舍般丢下500元现金,而国家发放的其余救济金、扶贫资金,则被他悉数截留挪用,私吞。
把国家的惠民政策当成自家的“提款机”,把困难群众的“救命钱”当作“唐僧肉”,李某某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红线,更是彻底丧失了人性和道德底线!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最终,李某某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相信这种情况并不罕见,希望各地都能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杜绝这种违法犯罪。
对于这种把黑手伸向困难群众“救命钱”的行为,大家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