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江苏省盱眙县维嘉幼儿园的4名孩子在午休时嬉戏,教师陈某某没有耐心安抚,也没有把孩子分开引导,而是要求4名幼儿自己打嘴巴。
事情被发现后,陈某某遭到解聘,幼儿园园长被追究管理责任,维嘉幼儿园受到通报批评。
孩子进入幼儿园时年龄尚小,午休时说话、哭闹,或者一时控制不住大小便,都是保育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情况。
教师面对这些问题,需要观察孩子的身体和情绪,用提醒、安抚、协助换衣等方式处理。让孩子通过疼痛接受所谓教育,已经超出了正常管理范围。
2019年12月,海南省屯昌县尚书源幼儿园又发生了一起不当对待幼儿的事件。教师许某某、潘某某在保教过程中拉扯孩子,还要求幼儿自己打嘴巴。
当地有关部门调查后,许某某、潘某某和执行园长被解聘。潘某某的教师资格被依法撤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2020年7月27日,教育部公开了包括上述两起事件在内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典型问题。公开处理结果不仅追究直接实施不当行为的教师,也追究幼儿园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园方不能以工作繁忙、孩子人数较多为理由,放松对保育人员和教师行为的管理。
幼儿在园内出现尿裤子、衣物不合适或者身体不舒服时,正确处理方式并不复杂。教师应及时询问孩子的感受,协助幼儿如厕或者更换干净衣物,并把有关情况告知家长。
午睡前可以提醒孩子上厕所,午睡期间也应关注容易尿床的幼儿,不能因为怕麻烦便采取捆紧衣物、训斥或者惩罚的办法。
教育部在2022年公布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中,对幼儿一日生活作出了具体要求。
幼儿园应当尊重儿童的年龄特点和个体差异,帮助孩子逐步形成饮水、盥洗、如厕、增减衣物等生活习惯。
教职工发现孩子走路异常、持续抓挠衣物、拒绝如厕或者反复说疼,应及时检查并联系家长。
家长接孩子回家后,发现孩子身体有红肿、破损或者明显疼痛,可以先查看衣物和皮肤状况,及时带孩子就医,同时保留照片、检查记录、接送时间和与园方的沟通内容。
家长还可以要求幼儿园说明当天负责照护的人员、活动安排和异常情况,并依法申请查看能够调取的监控资料。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这部法律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儿童,不得歧视、侮辱、恐吓、虐待儿童,也不得实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的行为。
幼儿园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以受到处分或者被解除聘用关系。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还可以根据情节,禁止相关人员在一定期限内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情节严重的,相关资格证书可以依法被吊销;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幼儿园是孩子离开家庭后接触时间最长的生活场所之一,孩子年龄小,表达能力有限,有时只能用哭闹、拒绝走路或者不愿上厕所表示身体不适。
教师及时观察,园方规范管理,家长认真倾听,才能尽早发现问题。对待幼儿的每一个照护动作,都应以安全、尊重和有利于身心健康为基本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