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名男子在携程花费 15217 元购买北京飞纽约的机票,办理退票时,页面出现 400 多元金额提示,男子先入为主认为该金额为扣除的手续费,直接确认退票。直至资金到账才发现,账户仅退回 432 元,与自己理解存在巨大出入。
林先生原本打算前往纽约观看赛事,7 月 3 日,他在携程下单购买 7 月 16 日北京飞纽约的机票,总价 15217 元。
后续行程临时变动,7 月 13 日,也就是航班出发前三天,他申请退票,这次退票引发巨大纠纷。
退票页面弹出 400 多元数字,林先生粗略浏览后,主观认为这是将要扣除的手续费,觉得成本尚可接受,随即确认提交退票。
次日查询账户才发现理解完全相反:到账资金总额只有 432 元,剩余近 1.5 万元没有返还。
林先生第一时间联系携程客服,平台解释,432 元由 374 元可退税费、58 元附加服务费组成,该舱位机票价款与燃油附加费按照规则不予退还。
国航官网公布的国际客票退票细则写明,票价不可退时,与票价绑定的燃油附加费一般不予退还,仅符合条件的政府税费可以返还,从规则层面来看,该客票归类为不可退票种。
林先生承认提交退票前没有仔细核实最终退款总额,自身存在疏忽。
但双方争议焦点在于页面信息展示方式:普通消费者看到页面单独标注 “432 元”,更容易理解为扣费金额,很难预判这是全部可退钱款,巨大认知偏差不能将责任全部归于消费者。
同类消费争议早有司法判例参考,朱某某、姚某某诉携程平台服务合同纠纷案显示,消费者通过平台预订机票。
若平台格式条款约定的退改规则与航空公司直销标准存在明显差异,平台又没有提前充分告知,也未向消费者提供对等有利条件,法院认定该格式条款未尽合理提示义务。
该案例和林先生遭遇高度相似,核心矛盾均为平台页面信息呈现方式容易造成消费者认知偏差。
让林先生难以接受的是,同一航线页面内,仅加价 400 元的另一档机票支持正常退改。
购票阶段省下 400 元,退票阶段可能面临上万元损失,两类产品的风险差异缺少直观提示。
携程后续提出方案,可用账户 30 万积分折算抵扣 3000 元用于补差价重新购票,林先生不予认可,他认为积分属于自身长期消费积累所得,不能视作平台补偿。
林先生多方沟通维权遭遇相互推诿:携程表示退票规则由国航制定,平台仅负责执行;国航客服则答复客票属于第三方渠道出票,退票费用争议需要联系出票平台。
消费者购票依托单一平台,产生纠纷后却需要多方来回沟通。针对此类维权困境,国内设有正规民航投诉渠道:中国民航局 2019 年 3 月 15 日开通 “12326” 民航服务质量监督电话,督促企业落实首问责任制。
2021 年 9 月 1 日,配合《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落地,民航局同步上线民航服务质量监督平台(www.12326.cn),旅客可在线提交咨询、投诉与服务评价。消费者与平台、航司协商无果后,可通过该官方渠道提交申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时,价款、退费规则等和消费者重大利害相关的内容,应当采取显著方式进行提示。
本次纠纷中,页面 432 元提示是否达到法定显著提醒标准,需要结合完整页面布局、字体规格、操作流程综合评判。
购票页面会清晰展示总价、增值服务,而退票涉及巨额损失的核心规则容易弱化展示。相关线上服务平台,有必要持续优化信息展示逻辑,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消费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