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敬祥冤案简述(400字)
1991年河南鹿邑县杨湖口乡接连发生十余起入室抢劫案,当地久侦不破,一桩寻常旧衣物线索,酿成了轰动全国的冤狱大案。老实本分的农民胥敬祥外出打工归来,在集市花几元买下一件绿色旧毛背心,一次酒局脱衣时,同乡认出这件背心正是抢劫案受害者失窃物品,随即向警方举报 。
仅凭这件来路可查的旧衣服,胥敬祥被警方抓捕,他反复申辩背心购自旧货市场,案发时段自己远在山东务工,具备完整不在场证明,却未被采信。审讯中胥敬祥迫于刑讯作出虚假认罪供述,被认定参与多起抢劫、盗窃,1997年一审获刑16年,此后二审、重审均维持有罪判决,胥敬祥蒙冤入狱,一晃关押十三年之久 。
案件转机来自河南省检察官蒋汉生,他阅卷后发现全案证据漏洞百出,口供前后矛盾、没有物证佐证、涉案同伙全部否认共谋,认定此案属于错判。河南省检察院罕见提起无罪抗诉,历经多级法院反复审理,在距离胥敬祥刑期届满仅剩15天时,司法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2005年3月,被羁押13年的胥敬祥终获清白,此案也成为河南首例省级检察院无罪抗诉标杆案件。事后胥敬祥申请国家赔偿,这场因一件背心引发的冤案,也推动了当年刑事办案证据规范改革,警醒司法办案必须严守证据底线,杜绝冤假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