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凉薄到极致有多可怕!山东费县一名女子遭遇车祸痛失幼子、重度致残,余生无法自理。丈夫代为领取 160 多万赔偿与爱心捐款后翻脸,五年对她置之不理,这场持续五年的财产纠纷,最终在法庭上真相大白!
据媒体 7 月 22 日报道,费县法院近期审结了一起特殊的夫妻财产纠纷案,身受重伤、行动不便的李某出庭维权,要求被告孔某返还 110 万元,两人是结婚多年的夫妻关系,这场官司的起因,要从五年前那场车祸说起。
2019 年,李某带着年幼的大儿子出门乘车,路上遭遇惨烈车祸,孩子不幸身亡,李某本人重伤致残,往后余生吃喝拉撒都离不开人照料。
事故发生后,肇事方赔偿、保险理赔款加上社会爱心人士捐款,前后合计 160 多万元。由于李某伤势危重,无法亲自办理手续,这笔钱款交由丈夫孔某代为领取管理。
孔某当初承诺 “夫妻一体,我帮你管着”,李某没有过多防备。可钱款全部到手后,孔某就将重伤的妻子送回娘家,交由年迈父母照料,自己撒手不管。
李某在娘家休养整整五年,多次向孔某索要资金用于康复治疗,对方却手握钱款分文不给,艰难处境无人分担。
忍无可忍之下,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孔某见妻子正式起诉,接连采取手段试图拖延:一边向法院申请对李某开展民事行为能力鉴定,想要以此认定李某缺乏自主判断能力,继续把持钱款;
另一边另行起诉离婚,意图将所有赔偿款牢牢攥在自己手中。法院并未支持孔某的诉求,最终判决孔某返还李某 100 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李某能够拿回属于自己的钱款,离不开近些年妇女权益相关法律的持续完善。2022 年 10 月 30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法律第六十六条明确,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与此同时,《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清晰区分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具有人身专属性,属于受害人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自动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费县法院正是依照这一法律原则,逐项核算李某的残疾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作出公正判决。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3 年 3 月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聚焦妇女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权益保护,为遭受侵害、维权能力薄弱的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取证、支持起诉等帮扶,让身处困境的当事人拥有可靠维权渠道。
这场持续五年的纠纷能够迎来公正结果,不只依靠李某长久坚持,更有完善的法律条文与配套救济渠道作为支撑。提醒所有人:人身损害赔偿金这类带有专属属性的资金,尽量由受害人本人保管,不要轻易交由他人统一管理。
婚姻从来不是财产安全的保险箱,法律,才是普通人可以依靠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