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离岸信托征税落地,富人财富向外绕行的时代,从现在起正式画上句号!
7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一纸公告,把离岸信托完整纳入个税征管体系。消息一出立马刷屏财富圈层,有人哀叹海外资产规划通道收紧,也有人直言“早该如此”。
先来看看这个政策落地的分量有多重?
据多家财富机构测算,中国税收居民掌控的离岸信托存量资产规模约为2.3—2.7万亿元,设立主体集中在开曼、BVI、中国香港、新加坡,涉及近万户高净值家庭。
而这个体量,已经相当于两三个普通地级市全年的GDP总额。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内持牌境内家族信托整体规模还不足万亿,足以看出过去这些年,国内富豪们对海外信托的追捧程度,已经不是小众的选择。
另外,长期承接离岸加购业务的卓佳集团曾做过统计,至少有半数登陆港股、美股的中概股创始人搭建了离岸信托架构。也就是说,很多知名企业家在很早之前,就将上市公司股权置入海外信托。
翻阅港股、美股招股文件也不难看出,刘强东在京东上市前夕,把所持股权转入离岸信托;雷军小米集团的核心持股,同样是依托海外信托持有。
有媒体粗略统计过,十余位头部民营企业家装入离岸信托的资产总和,巅峰时期一度突破了5000亿元。
客观来说,离岸信托本身具备资产隔离、财富传承等合理功能,也是海外资本市场的合理安排。但它更大的吸引力是来自长期的监管漏洞,国内缺少清晰的征税规则。
这套操作思路很直白:将国内积累的股权、大额资产转入海外信托,资产增值收益一直留存境外不分红。再依靠跨境信息壁垒无限递延纳税。在之前法规空白的阶段,很多富人形成了固有认知,认为资产一旦出海装入信托,就可以轻松规避国内税收规则的约束。
而如今,新规出台彻底击碎幻想,资产只要置入信托的瞬间就要计税。说得再直白点,信托运营一旦产生收益,无论资金是否分配到个人账户,每年都必须申报纳税。而且信托最终清算还要完成收尾税、收清缴,三道关卡首尾闭环,直接撕碎“离岸等于免税”的滤镜。
现在有一种论调,说政策收紧,会推动很多富豪加速移民、资本大规模外流。不可否认,不排除有这样的现象出现,但我们必须厘清核心边界:
新规从来不是禁止跨境资产配置,它限制的是利用地域信息差刻意规避纳税义务、无序转移境内积累财富的行为。而那些合法的全球化资产配置仍然被允许,只是过去依靠规则钻制度漏洞、游走灰色地带的老路被彻底堵上了。
往更深层次来看,这项政策是弥合税负公平的重要一步。你仔细想想,咱们普通工薪阶层每个月薪资都是直接代扣个税,没有任何递延空间。
反观部分高净值群体,依靠层层嵌套的海外信托架构,长期规避财产相关税负。使得万亿规模的离岸资产长期游离在监管体系之外。如此一来,会持续拉大不同群体之间的税收失衡。
而伴随CRS全球涉税信息交换持续落地,126个国家和地区已实现金融数据互通,离岸账户、信托受益信息能够稳定传回国内。等到技术条件成熟之后,补齐税收规则也只是时间问题。
说到底,财富可以让你走向全世界,但税负不能脱离诞生财富的土地。靠着本土市场获得的财富,都应当承担对等的义务。像过去那套依靠地域差异钻空子、寻求规则洼地的老路,再也走不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