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请假,总觉得得编个像样的理由:家里有事、身体不舒服、甚至还得配上几张“证据”图。好像不惨一点,这假就请得不理直气壮。
看到原来请假是不需要理由的这个热搜,心里那块石头突然就落地了。
其实想想,劳动合同里买的是我的劳动时间,不是我生活的全部解释权。事假扣钱,年假是法定,调休是拿命换的,我已经为这段缺席买了单,为什么还要额外支付“隐私税”?
那种“请假羞耻”,多半是长期被职场规训出来的条件反射。我们习惯了把休息当成一种需要被批准的恩赐,而不是理所应当的权利。真正成熟的职场关系,应该只关心工作有没有交接好,而不是我去哪、和谁、干什么。
下次请假,试着只说“我有私事”就好。不需要自证清白,也不需要愧疚。毕竟,休息本身,就是最正当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