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2026 年上海曝出一起同居财产纠纷,男子与女方共同生活近 30 年未领结婚证,

2026 年上海曝出一起同居财产纠纷,男子与女方共同生活近 30 年未领结婚证,卖掉自有房产支出两百多万补贴家用,照料继子成年,如今女方名下房屋遇征收,他被母子二人要求搬离,面临无房可住的处境。

这起纠纷绕不开两条法律硬杠,原上海市房地资源局 2001 年发布相关实施意见,对公房 "同住人" 口径明确要求户籍在册、实际居住满一年,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居住困难;

2011 年 10 月 19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把补偿程序全面细化;

2020 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房屋征收补偿利益分割民事纠纷研讨会会议纪要》,把 "户籍在册"" 实际居住 " 两条要件进一步夯实。

事实婚姻这一头也有清晰节点。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此后未经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关系不再受婚姻法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 2001 年 12 月 25 日《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又补了一条:该日之后未补办登记的,一律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黄先生与女方开始共同生活的时间点,恰恰落在这条分水岭之后。

回到黄先生一家,黄先生早年与前妻协议离婚,离婚协议里白纸黑字约定,原有公房如遇动迁,由黄先生单独享有一套安置房份额。

2010 年前后公房启动动迁,松江一套产权房归入黄先生名下,不动产权证只登记黄先生一人。彼时黄先生已与带着儿子的女方相识相处,三人一同搬进这套松江新居。

住了一段日子,女方嫌松江过于偏远,劝黄先生把产权房卖掉,一家搬进女方名下的市区使用权公房。

女方口头承诺,将来市区这套一旦征收,可分得两套安置房,一套给儿子,一套留作两人养老。黄先生没让书面协议跟上,就把松江房挂牌出手,到账房款两百余万元。

搬进市区公房后,这笔钱慢慢化在了一家人的日常开销里。除了共同生活支出,黄先生另掏 10 万给女方儿子购置轿车,又拿出 20 万交女方投入股市,几年下来账面所剩无几。

这期间黄先生多次提出把户口迁入市区公房,女方每回都以儿子不同意为由推脱,落户一事就一直搁下。

市区房屋进入征收程序后,女方的态度骤然翻转。当初关于两套安置房的口头承诺被彻底揭过,取而代之的是各种催促黄先生腾房搬离的说辞,女方儿子也和母亲站在同一边,母子二人口径一致要求黄先生迁出。

此时的黄先生,松江产权房早已易主,两百余万所剩无几,户口本上也没有市区这套公房的落款。

按现行认定口径,户籍不在册这一条足以把黄先生挡在同住人门外;事实婚姻能否被认可,因起点晚于 1994 年 2 月 1 日,本就悬着一个大大的问号。

至于抚养继子多年的付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继父尽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继子成年后需承担赡养义务,但赡养责任与征收利益分配走的是两套程序。这场官司最终落在哪一边,眼下还得等法院开庭审理给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