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给读者里的聪明朋友。假如你35岁那年买了一份寿险,每年交保费,一直交到65岁。这30年里,你把钱交给一家公司,换回一张纸,纸上写着等你上西天的那天,公司会给你的家人一笔钱。
然后有一天,这家公司倒闭了。你会怎么样?
大多数人的直觉是:走破产程序,排队,能拿多少算多少。这个答案在美国是错的。
美国的《破产法》有一条专门的排除条款,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能申请破产,它根本进不了破产法院的门。
美国的保险监管权在州,不在联邦。这是 1868 年最高法院的一个判决定下来的调子,当时法院认为卖保险不算"跨州贸易",所以联邦政府管不着。
1944 年最高法院改了口,但国会紧接着通过了法案,主动把权力还给了各州。在这个框架下,一家寿险公司倒闭时会发生三件事。
第一件,保单不会作废。担保基金会替倒闭的公司把保单兜住,按照示范法的标准,每个被保险人的寿险赔付保到三十万美元,年金保到二十五万美元的现值,超过这个上限的部分,你只能作为债权人去清算里排队,基金没有义务补足。
第二件,这笔钱从哪来?向这个州里还活着的其他保险公司摊派。比如某州一家寿险公司倒了,缺口一亿美元,那么这一亿就按各家公司过去三年在该州的保费份额分摊。你占该州寿险保费的百分之一,你就摊一百万。每年有个上限,最多摊你保费的百分之二。
到这里为止,听起来像一个体面的行业互助制度,出事了大家凑钱,把老百姓的保单兜住。但是在大多数州,被摊派的保险公司可以把这笔钱从自己欠州政府的税里扣回来。
有多少个州这么干?三十四个州允许全额抵扣,另有十个州按不同时间表全额或部分抵扣,只有六个州完全不给抵免。
你可能不太理解我在说什么,注意,传统的私募股权干的是"杠杆收购"。募一笔钱,用少量自有资金加大量借款买下一家公司,换掉管理层,重组业务,三到五年后卖掉或者上市,退出,把钱还给出资人,基金解散。每只基金的寿命大概七到十年,到期必须清空。
这个模式有个结构性的麻烦。收入是一阵一阵的。有的年份退出得好,赚一大笔,有的年份卖不出去,不好看。
2007到2014年,最大的几家 PE 公司陆续上市了。上市之后,股价看的是季度财报,公开市场喜欢的是稳定的、可预测的管理费收入,讨厌忽高忽低的业绩分成。
如果你看黑石在2026年一季度报告,他们的管理规模是一点三万亿美元,其中"信贷与保险"这个板块是四千五百七十亿,而传统的、大家心目中那个"私募股权"业务,只有一千六百五十亿。
那么,什么东西在提供一个又大又稳定,又永远不用清算的资金池?
现在想象寿险公司的现金流长什么样。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