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妊娠半年内男方不得提离婚# 根据报道,男方在女方做完终止妊娠手术尚不足六个月时,向法院起诉离婚。女方提交诊疗证据后,法院裁定驳回男方的起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这条条文是法律给予女性的特殊保护。终止妊娠会给女性带来生理创伤与心理压力,法律设置一个缓冲期限,避免女性在身心最脆弱的阶段遭遇离婚诉讼,防止承受生理、情感双重打击。
当然,如果女方主动提出离婚,不受本条限制,可以正常起诉。同时法条留有例外,出现特殊重大事由时,法院也可视情况受理男方诉求。
在女性经历重大身体创伤后提起离婚,既违背情理,也有悖法律对女性的特殊保护。
#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