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发现,有些跨国结合的家庭,女方选择留在国内生活,外籍丈夫依靠婚姻关系,满足年限之后就可以申请国内永久居留。很多人心里难免会产生疑问,仅仅依靠一段婚姻,拿到居留权限的门槛是不是设置得太低了。我们当然尊重真心相爱的跨国恋情,婚姻自由本身就该得到保护,但不得不承认,确实存在一小部分人,把结婚当成获取居留资格的捷径,只想依托国内的发展红利生活,却没有对社会创造对应的价值。直接一刀切取消国籍肯定并不现实,也不符合法律精神。比起简单粗暴设置禁令,或许更合理的方式,是完善审核细则,加强婚姻真实性的长期核查,增加经济贡献、居住义务等配套考核条件,精准挡住抱着投机目的而来的人,而不是为难真心过日子的普通家庭。那么在你看来,外籍配偶申请永久居住,还应该增加哪些硬性考核条件?
跨国婚姻 居留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