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男子因孩子打闹,冲进早教场所殴打3岁半幼童、呵斥孩子奶奶。受害孩童父亲拒绝2000元私了,坚持依法维权。
要弄明白黄先生这份寸步不让的底气从哪里来,时间回到 2026 年 7 月中旬事发当天。奶奶像往常一样带着小黄参加早教活动,守在教室玻璃门外等候。
班里都是三岁左右的幼儿,玩耍时难免发生摩擦,当天小黄和另一名男孩因为争抢玩具互相推搡。这一幕被玻璃窗外面的这名壮年男子看见,他当即脸色大变。
男子直接推门进入教室,没有和老师沟通,径直走到小黄面前,动手击打孩子头部。小黄愣了几秒之后,惊吓大哭。
奶奶立刻冲进教室将孩子护在身前,与这名男子理论。奶奶本身患有高血压,情绪激动后身体不适,可男子并未收敛,当着在场所有孩子、家长的面指责奶奶不会管教孩子。
小黄的父亲黄先生接到通知后立刻报警,警方介入后,这名男子态度明显缓和,先是通过早教老师转达歉意,之后提出上门致歉,赠送儿童绘本外加 2000 元补偿金,希望达成和解。
黄先生明确拒绝,成年人向三岁半幼童动手,还当众呵斥老人,无法简单用金钱抹平,坚持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这份坚持能立得住脚,靠的是一整套逐步收紧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1991 年 9 月 4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自 199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20 年 10 月 17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再次修订通过未成年人保护法。
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条文从 72 条扩充到 132 条,新增了政府保护、网络保护两个专章,并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确立为处理涉未成年人事务的基本原则。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明确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任何形式的伤害,第一百一十九条把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主体的保护责任逐一钉死。
2021 年 6 月 1 日起同步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持续完善针对幼童暴力行为的法律保护体系。
早教场景的安全底线,监管规则也在持续完善。2018 年 8 月 22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2019 年 5 月 9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2022 年 3 月 3 日教育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明确严禁对未成年人实施任何形式的体罚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2023 年 9 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专门就外来人员登记和访客管控制定硬性要求,2024 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联合多部门在全市开展校外培训及早教服务机构专项督查,上海市公安局同步推广平安校园警校联动机制。
目前案件尚在公安调解阶段,后续如何处理,仍有待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