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六十的保洁阿姨老周,在小区物业从事保洁工作多年,早已超出法定退休年龄。
前段时间傍晚下班途中,她顺路拐进小区周边菜场简单采购食材,走出菜场时不慎滑倒摔伤,花费数千元治疗费。
她向物业申请工伤赔付,却被公司直接拒绝,理由是超龄人员不具备劳动关系,且买菜属于私人私事,偏离通勤路线,坚决不予认定工伤。
就在老周维权无门之际,人社部56号令落地已满二十八天,各地陆续出台适配判例,彻底改写了这类通勤附带私人行为的工伤判定标准,也让无数超龄务工者的维权困境迎来转机。
眼下2026年养老金调整通知迟迟未公布,大众聚焦养老待遇浮动的同时,新规悄然补齐了超龄务工群体最关键的职业安全保障短板。
以往司法实践中,超龄务工者的工伤维权始终处于弱势地位。
企业普遍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将用工关系直接划定为劳务雇佣,一旦发生意外,只需承担民事赔偿,无需落实工伤待遇。
更严苛的是,只要通勤途中存在买菜、取快递、接送孩童等轻微私人顺路行为,以往的判例大多直接驳回工伤认定申请,认为行程目的偏离工作通勤范畴。
这也导致大量退休返聘、超龄务工的基层从业者,常年处于用工保障的灰色地带,受伤后维权耗时费力,赔付标准远低于正规工伤待遇,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七月正式实施的56号令,首次从制度层面打破了年龄对工伤权益的限制,明确了超龄劳动者的专属保障规则。
新规清晰界定,用人单位招用超龄人员,即便双方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动者已领取养老金,依旧需要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且全部费用由企业承担,个人无需缴费。
只要是履职期间、合理通勤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意外,均可正常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享受与普通职工一致的工伤待遇,彻底终结了“超龄无工伤”的行业乱象。
落地二十八天以来,各地人社、法院快速更新裁判尺度,针对通勤顺路衍生行为的判定,给出了更贴合民生的新标准。
近期多地公示的同类判例,和老周的遭遇高度契合,给出了明确的维权答案。
一名六十二岁的厂区门卫,下班顺路买菜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公司同样以私人行为拒赔,最终人社部门结合56号令新规作出认定,判定其顺路买菜属于通勤途中合理、轻微的生活附属行为,并未大幅偏离常规通勤路线、延长通勤时长,不影响通勤工伤的定性,最终依法认定为工伤,所有医疗费用、停工待遇均由企业及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这份判例打破了以往一刀切的判定模式,明确区分了重大路线偏离与轻微顺路生活行为,为同类纠纷提供了统一裁判依据。
新规与新判例的落地,厘清了长期模糊的工伤认定边界,兼顾法理与情理。
通勤的核心目的是往返工作岗位,普通务工者顺路完成买菜、取件等日常刚需行为,是生活常态,并未改变通勤的本质属性。
旧规则过度严苛,忽视了基层劳动者的生活实际,而56号令的核心初衷,就是兜底超龄务工群体的职业风险,抹平年龄带来的保障不公。
新规同时明确,企业不得以超龄为由规避参保义务,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所有工伤赔付费用由企业全额承担,私自签订的“工伤自负”协议也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从根源上约束了企业的甩责行为。
很多人持续观望2026年养老金调整的具体细则,期待晚年养老待遇的小幅提升,却忽略了超龄务工群体当下最迫切的权益保障。
对于大量退休后仍务工的老年人而言,养老金是远期养老兜底,工伤保障是当下劳作安全的底线。
过去很多人为了贴补家用选择超龄务工,却时刻面临受伤无赔付、维权无依据的风险,就业始终缺乏安全感。
56号令的落地和最新司法判例的更新,让超龄就业不再是裸奔就业,微小的通勤顺路行为不再成为维权阻碍。
社保与劳动保障的完善,从来都是在细节中彰显公平。
二十八天的新规落地实践,矫正了过往的判定偏差,让工伤认定更贴合基层民生。
在养老金调整尚未官宣的过渡期,超龄务工者无需再因年龄、顺路小事自我否定维权资格,善用新规条例和司法判例守住自身权益,让每一份辛苦劳作,都能得到制度的公平守护与坚实兜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