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收到网友私信,得知自己的生活照被人用AI“一键脱衣”处理成裸体图片,发布到了色情网站,甚至被用来教学如何使用AI软件。
2025年3月,一名女大学生收到网友私信,说她的照片被人发到了色情网站上。
她点开一看,那是她再熟悉不过的一张生活照,只是衣服没了。
记者调查发现,“AI脱衣”的教程在网上随处可见。在部分社交平台搜索“一键脱衣”,就会出现大量图文和视频教程,标题极具诱导性,例如“一键穿脱衣”“如何快速P掉美女衣服”。
评论区里,大量网友留言索要资源。
更隐蔽的渠道在境外平台。犯罪分子张某打着“AI绘画”“技术交流学习”的幌子设立群组,以付费入群为诱饵招募所谓“学员”。
他建立的第一个群组就有27000人,“高级会员群”也有大几千人。
他售卖的AI脱衣软件价格一路飙升,从2023年的60多元涨到2025年的168元。即便如此,仍有数千人付费购买。
使用者付费入群后,不仅可以拿到软件和手把手教程,还可以在群内交流使用心得,分享经验。
生成一张裸照只需要几秒钟到几分钟,就能批量生成大量淫秽图片。
而张某并非这款软件的原创开发者,他只是利用现成的开源AI软件,通过特定关键词进行模型训练,将成型的“AI脱衣”模块打包出售。
更令人不安的是,这还只是产业链的上游。有人买来工具后,开始承接“一键脱衣”订单,以几块钱一张的价格代加工,牟取利益。
北京某互联网公司技术员白某某,在境外社交媒体发布广告“去衣,1.5元一张”,短短几个月就制作了近7000张虚假裸体图片,向351人贩卖。
而这些图片的“素材”包括学生、教师、女同事的普通照片。
2025年6月,警方锁定张某并将其抓获。经查,从2023年8月开始,张某非法获利人民币10万余元。
2026年5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白某某则因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AI不是法外工具,每一条路都通向法律责任。
(一)民事侵权:每一张被篡改的照片,都在侵犯多重人格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AI“一键脱衣”技术,本质上是对人物特定部位进行伪造和重绘。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合成低俗内容,直接侵犯肖像权;通过丑化、歪曲事实降低当事人社会评价,构成名誉权侵害;将他人隐私部位以虚假形式公开,侵犯隐私权。
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人删除图片、赔礼道歉,并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司法实践中,已有法院判决此类行为构成肖像权、名誉权和一般人格权侵权,需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行政处罚:散布他人隐私、公然侮辱,拘留罚款跑不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第五十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同样面临治安处罚。
将AI生成的虚假裸照发布到色情网站或社交平台,属于散布他人隐私和公然侮辱。即便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行政处罚也跑不掉,拘留、罚款,一样都不会少。
(三)刑事犯罪:从“教程”到“代加工”,每一步都可能踩进刑法。
张某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获刑一年六个月。他设立通讯群组,传授“一键脱衣”技术,社群成员累计达2.7万人,其中私密付费群组就有1500余名成员,非法获利10万余元。
白某某因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获刑三年。他制作近7000张虚假裸体图片,向351人贩卖。
值得注意的是,白某某清楚这些图片可能被用于敲诈勒索、损害他人名誉等违法犯罪行为,但并未停止操作。
一旦这些图片被用于敲诈勒索,下游犯罪者还将面临敲诈勒索罪的刑事追诉。
技术的便利,正在为下游犯罪铺路,每一张被合成的裸照,都可能成为敲诈勒索的“武器”。
(四)平台责任:不是“管不了”,而是“管得不够”。
社交平台上大量AI脱衣教程公开流传,标题极具诱导性。各大平台虽然设有审核机制,但关键词和违规内容的巡查仍存在明显漏洞。
平台有义务加强内容审核,及时清理相关教程、封禁引流账号。“管不了”从来不是借口,“管得不够”才是问题所在。
AI脱衣,脱掉的不只是衣服,更是对他人尊严的基本尊重。
当每一个普通人的生活照都可能成为别人屏幕上的“素材”时,我们该用什么来保护自己?法律的惩戒,跑得赢技术扩散的速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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