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修改养犬条例,重点是管人,还是管狗?
据《新京报》报道,市人大常委会于7月29日召开会议,对《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
这是继今年5月初审之后进行的第二次审议。
据报道这次审议的内容,对诸如增加电子标识、公共场所携犬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修改《条例》当然能促进规范管理,但关键是落实,是执行。
有句话: 所有狗出现的问题,归根结底都是人的问题。
举个例子说,遛狗不拴绳这事,怎么执行?如果你在小区发现有人遛狗不拴绳,你打电话举报,等执法人员来了,人和狗都消失了,执法人员怎么执法?
有人说可以上门执法,问题是即使住同一个小区,对方姓氏名谁,住哪栋楼,哪个单元,怎么知道?
从《条例》修改、增加的条款看,一旦条例进入执行阶段,能不能执行到位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但执法内容增加后,增加执法成本,是一定的。
城市养犬的本质,是少部分人的个人爱好占用了城市的公共资源,增加了城市管理的成本,因此增加养犬人的养犬成本是必须的,增加的这部分成本,最起码可以用于补贴城市环卫等方面的支出!
最后说一下,条例里新增加的
“电子标识”这事,如果免费,那就是让不养狗的人一起买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