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参与淫乱,
组织者夫妻俩判了缓刑,
一个参与者却要坐牢。
你说这公平吗?
山东农村一对70后夫妻,为找刺激多次邀约同村男子刘某来家里。
第四次刘某带了朋友还拍了视频,结果视频泄露,全案发。
赵某、毛某归案后老实交代,一个判10个月缓刑一年半,一个判8个月缓刑一年。
刘某呢,实打实8个月刑期,二审都维持原判。
刘某不服啊:又不是我组织的,凭什么我坐牢?
法院算得明白:刘某参与四次,还带外人、拍视频,风险更大。
更关键的是,他以前因盗窃和侵犯隐私被拘留过两次,不是初犯。
坦白从宽,前提是真心悔罪。
刘某一审时辩称证据不足,态度打了折扣。
法律看的不是谁主动,而是谁的危险性更大。
前科这种“小账”,关键时刻真能要命。
你们说,这种判罚合理吗?
要是你,会怎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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