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2年老人给4子写9份遗嘱##保姆拿遗赠协议继承老人房产被驳##法院解析老人反常遗嘱#最刺痛的不是兄弟争产,而是一个母亲在最后时光里,被四个儿子轮流探视,直到连老人自己的真实意愿都丢了。
不到两年时间,9份内容相互矛盾的遗嘱。房子一会儿给三儿子,一会儿给大儿子,一会儿又改成四子均分。法官核查后发现,每份遗嘱出具的时间,恰好与四个儿子分别探视的时间吻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但实务中,老人往往已经去世,死无对证;子女们各执一词,都说老人当时清醒得很。本案中法官通过时间线比对,才还原了真相。
北京二中院发布涉老财产处分家事审判白皮书,披露多起继承纠纷。同样值得关注的是“反常遗嘱”,老人把财产留给保姆、护工、朋友,而非子女。子女们第一反应总是保姆或护工骗了老人,但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老人宁愿把财产给陌生人,也不留给亲生骨肉?
当然,新闻里那个保姆拿着《遗赠扶养协议》要继承房产,最终被驳回。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个案件法院查明她未尽到扶养义务,且老人聊天记录显示“这个保姆不行,老想控制着我”,这是保姆的问题。但反过来说,如果子女尽到了赡养义务,老人又何必把希望寄托在保姆身上?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但现实中,太多子女把赡养简化为打钱。钱打了,人没出现;或者人出现了,但只出现在需要确认遗嘱的时候。
回归到9份遗嘱的案子,最终按法定继承四子均分。其实也是一种无奈的妥协,因为无法确认老人的真实意愿,只能退而求其次。
遗嘱自由是老人的权利,但这份权利需要被保护,而不是被利用。#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