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不用赔?安徽淮北,一男子嫌小区附近摆摊挡路,骂完人回家抄把菜刀回来乱砍青菜,摊主伸手一推他倒地受伤,事后男子告上法院索赔1.4万元医疗费,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2024年4月4日清明节前后,淮北某小区门口的便道旁,张女士摆开蔬菜摊正忙着做生意。临近中午,居民赵某路过,嫌蔬菜摊占了平时习惯走的通道,便开始大声辱骂张女士。
双方随即言语顶牛,邻居们上前劝解也无济于事。赵某觉得没占到便宜,转头去附近五金店花钱买了一把新菜刀,揣在怀里返回摊前。
赵某回到蔬菜摊后直接抽刀砍向青菜、芹菜和西红柿,菜叶四处飞溅。张女士眼看蔬菜要被毁光,急忙上前阻拦。赵某一边挥刀一边继续辱骂。
情急之下,张女士伸手将赵某推倒在地,赵某后脑勺磕在路牙石上当场受伤。赵某被送医治疗,花去医疗费1.4万元。同年7月,公安机关认定赵某公然侮辱他人并故意损毁财物,给予赵某罚款200元并收缴菜刀的处罚。
赵某对结果十分不服,拿着医疗费票据将张女士起诉至杜集区人民法院,要求张女士赔偿全部医疗费。张女士则坚称推人是为了保全自家财产,属于正当防卫。这起纠纷在当地引起广泛关注,大家都在看,动手推人致伤的张女士究竟要不要赔钱。
2020年11月,山东淄博也发生过一起引发全国关注的案例。当时,在淄博经营饭店的张女士,遭到醉酒顾客刘某殴打。
淄博张女士在面临人身安全威胁的关头,用啤酒瓶进行反击致刘某轻微伤。初期地方公安机关认定此行为属于互殴,并处以行政拘留与罚款。
淄博张女士坚信自身属于防卫而坚持维权,历经多次诉讼。直到2024年4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查撤销了治安处罚,明确判定淄博张女士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非互殴。这一纠错判决被主流媒体广泛报道,推动了司法实践对正当防卫认定的进步。
有了这样的法治大环境,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张女士与赵某的案件时做出了公正判决。法院调取了公安机关的笔录、处罚决定以及现场群众证言。民法典第181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官对案情进行了详细研判。赵某持刀砍菜属于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张女士在赵某挥刀的当口推人,是为了制止财产侵害,非事后报复。防卫针对的也是赵某本人。
从防卫限度来看,赵某持刀毁财,张女士徒手推搡使其倒地,手段强度相匹配,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2026年7月,杜集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驳回赵某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生效。赵某不仅要承担1.4万元医疗费,罚款也必须照交。该判决与淄博案遥相呼应,用公正的判决昭示了法不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