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男子婚内出轨,与女子发展为情人关系。5年后,女子在老家与现役军人订婚,同年结婚。婚后,现役军人常年在部队,与女子聚少离多。女子耐不住寂寞,又偷偷与男子联系上,继续保持情人关系,在酒店、出租房,还有女子家偷偷约会。纸包不住火,现役军人回家探亲,亲眼撞见女子和情人在床上行苟且之事,愤怒之下报警,男子悲剧了。
2019年底,已婚男子李某和王某某机缘下相识。
李某早已厌弃了糟糠之妻,对年轻漂亮的王某某产生好感,并展开追求。
李某能言善道,很会讨女人欢心,就这样,王某某在明知李某有家庭的情况下,仍与李某发展成情人关系。
按理说,这段地下私情,始终不会有个结果,王某某应该及时抽身,早点了断,从新开始。
可两人却当断不断,反而越来越放肆,最后,付出应有的代价。
眼看着王某某到了成家的年纪,父母不断催婚,李某又不肯对她负责,她只能在父母安排下相亲。
2024年1月,王某某在父母的安排下,与现役军人张某订婚。
2024年5月,两人在长沙芙蓉区正式登记结婚,王某某成了一名军嫂。
婚后,张某与王某某少离多,开启了两地分居的生活。
张某本以为王某某既然选择嫁给自己,就做好了当军嫂的准备。
谁知,王某某不甘寂寞,又与老情人李某联系上。
李某明知王某某已经嫁为人妻,丈夫是现役军人,属于军婚!
可他一点都不收敛,心里毫无敬畏,频繁在酒店、出租屋里,甚至王某某家中约会。
二人以为他们隐藏的很好,不会被发现,但纸终究包不住火!
2025年5月,张某回家探亲,当场撞破李某和妻子在家中私会的不堪场面。
张某愤怒至极,直接报警。
民警火速赶到现场,直接将还没来得及逃离的李某当场抓获。
事情败露之后,这段婚姻彻底走到尽头。
同月,张某果断和王某某签订离婚协议。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王某某娥婚内出轨,与李某继续保持情人关系,背叛了婚姻,伤害了张某,其行为违背了婚姻忠实、违背公序良俗,但最多也就是受到道德的谴责,不会被定罪处罚。
李某明知对方是军嫂,还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多次同居约会,主观恶意极大,完全不是简单道德败坏,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刑法》第259条规定: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终,法院认定李某构成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李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信源:红网百姓呼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