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一男子买彩票喜中大奖1000万,面对突然飞来的这笔横财,他不但不想分给妻子一分,反而偷偷将奖金转移给前妻和姐姐270万,妻子知道后起诉离婚。
事情真正进入法院时,争议已经不只是中奖款该怎么分。温州龙湾区法院披露,男子小周中奖后实际领取税后奖金843万元。
奖金到账当天,小周向姐姐转出200万元,后来又为前妻支付70余万元购房款。现任妻子小林长期不知情,直到从朋友口中听到丈夫中奖的消息,才追问资金去向。
小林认为,270余万元从夫妻共同财产中被单独处分,要求离婚并主张赔偿。法院此时面对的问题,是亲属之间的转账究竟属于正常往来,还是借亲属账户转走共同资金。
类似争议在上海也出现过。张女士与陈先生2003年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再婚。2009年起,陈先生多次购买彩票中奖,累计取得约800万元税后收入,家中大部分资金一直由陈先生掌握。
2021年,分居一年多的张女士向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陈先生表示,奖金已经用于家庭开支、理财、购买彩票以及子女生活,不存在可以继续分割的余额。
法院没有只看起诉时账户里还剩多少钱,而是核对多年银行流水。双方婚后收入合计约850万元,其中770万元由陈先生保管。
审理人员扣除了家庭日常消费、购买车辆房产、子女支出和继续购买彩票等能够说明用途的部分,仍发现250万元无法查清去向。
陈先生从2009年开始频繁大额取现,多次被要求说明用途,始终没有给出与账目相符的解释。法院据此认定相关行为属于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最终判令陈先生向张女士支付140万元。
这个案件说明,奖金用于真实家庭生活的部分不会被重复分割,但控制资金的一方必须说明大额款项去了哪里。
江西赣州章贡区人民法院公布的另一案件,又把问题推向不同方向。齐先生与陈女士为了购置商品房并保留原有公租房资格,办理了离婚登记,却没有分割原有财产。
离婚后,齐先生与陈女士继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广告业务,经济往来没有完全分开。2022年5月10日,陈女士花2元购买一注福利彩票,中奖500万元,税后领取400万元,未向齐先生说明。
2022年8月9日,陈女士向齐先生支付25万元房屋补偿,双方约定房产归陈女士,次日齐先生搬离。
后来,齐先生发现中奖事实,要求分割奖金。法院认定,离婚登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时属于同居关系,并非夫妻关系。
不过,双方长期共同经营、资金混同,购买彩票的2元无法证明来自陈女士个人财产。法院因此认定税后400万元由双方等额享有,判令陈女士支付齐先生200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再回到温州案件,彩票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中奖,奖金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周既未告知小林,另有270余万元直接转给姐姐并用于前妻购房。
法院准予双方离婚,并认定小周构成转移共同财产,判令小周按转移金额的60%向小林赔偿。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三个案件的结果并不相同,判断关键始终落在中奖时的身份关系、购票资金来源、大额支出的真实用途,以及掌握资金一方能否完成举证。
信源: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