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麻烦大了!2020年,河南一位女子因犯罪被判刑10年,出狱后惊觉自己在服刑期间,莫名奇妙地被开立了一张信用卡,并且还背负了2万元的贷款债务,更为荒谬的是,她竟然因此被银行告上法院,成为了所谓的“老赖”,愤怒至极的女子找到银行理论,银行的回应却是:“你要是有意见,就去起诉我们吧!”
女子入狱前确实犯过错,也心甘情愿接受法律的制裁。服刑的日子里,她一直认真改造,争取减刑,心里憋着一股劲,等出去之后踏踏实实过日子,弥补之前犯下的错。提前出狱那天,她站在监狱门口深吸了口气,以为最难熬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往后只要肯吃苦,总能把日子过顺。
现实很快给了她当头一棒。她先是去附近的工厂应聘普工,人事查完征信之后,当场就婉拒了她,说失信人员没法录用。
她以为是系统出了错,又去银行办工资储蓄卡,工作人员查询后告诉她,她名下有逾期贷款,还被法院判过,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办不了一类卡。接连两次碰壁,她彻底懵了。自己蹲了好几年监狱,连手机都碰不到,怎么可能凭空背上贷款。
她特意跑到市区的人行网点,打印了完整的个人征信报告。纸上的明细写得清清楚楚:2022年,她名下新增了一张信用卡,同时获批一笔两万元的消费贷款,放款后没还几期就开始逾期,银行催收无果后,直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因为她在狱中收不到传票,法院按缺席审理作出了判决,她早就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她对着报告反复核对时间,贷款审批放款的那段日子,她正在监狱里服刑,日常活动都在监区范围内,连会见家属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绝无可能外出办理信贷业务,更不可能线上操作申请。
她攥着刑事判决书、服刑证明和征信报告,找到了涉事银行的网点,要求核查贷款情况,撤销不实债务,恢复个人征信。起初接待的工作人员只让她填了张投诉登记表,说会向上反映,让她回家等消息。她等了整整七天,没接到任何回复电话,再找上门时,才见到了信贷部门的负责人。
对方的态度十分强硬,反复强调贷款申请资料齐全,身份信息完全匹配,审批流程合规,银行这边没有任何问题。至于是不是本人申请,他们只认身份信息,没法一一核实。争执到最后,对方不耐烦地撂下一句话:你要是觉得有问题,就去法院起诉我们,法院判我们担责,我们就认。
这句话像一盆冷水,浇得她浑身发凉。她刚出狱,身上没什么积蓄,连稳定的住处都还没着落,既掏不出几千块的律师费,也耗不起动辄几个月的诉讼周期。
她本来就因为之前的过错心怀愧疚,想安安稳稳重新做人,结果平白无故背上债务,连找份正经工作、过普通日子都成了奢望。走投无路之下,她联系了本地的民生新闻栏目求助,同时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了申请。
援助律师介入之后,很快就发现了贷款流程里的明显漏洞。调取完整的申请档案后可以确认,面签环节的照片与她本人相貌不符,签字笔迹也存在肉眼可见的差异,这笔贷款根本就是他人盗用她的身份信息办理的。银行在审批环节,既未落实人证合一的核验要求,也未做必要的身份真实性核查,仅凭身份信息就完成了审批放款,审核环节存在严重的失职。
随着媒体曝光和律师发函,银行的态度终于软了下来。经过内部专项核查,他们很快确认了贷款系身份盗用导致,自身审批流程确实存在重大疏漏。
没等走到诉讼环节,银行就主动联系了她,不仅全额免除了这笔不实的贷款债务,还协调法院撤销了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清除了她征信上所有的不良记录。负责这笔贷款审批的相关工作人员,也受到了对应的内部处罚,银行负责人当面给她道了歉。
这件事传开之后,评论区的网友几乎一边倒地站在女子这边。大家生气的从来不是两万块钱的债务,是银行犯错之后的傲慢与推诿。
自身审核不严出了纰漏,不想着主动核查、及时纠错,反倒把问题全推给受害者,让对方去法院起诉。说白了就是吃准了普通人耗不起时间、打不起官司,想用程序成本逼受害者自认倒霉。身份被盗用已经是无妄之灾,维权还要再遭一遍刁难,换谁都会寒心。
很多时候,普通人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地位本就不对等。机构掌握着规则、资源和专业的法务团队,普通人要维权,往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成本。
本该是机构守住审核的底线,结果却让受害者为机构的失误买单,还要反过来求着纠错,这本就是不合理的。一句轻飘飘的“不服去起诉”,藏的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也是对自身责任的逃避。
金融安全的防线,不该只对着消费者设防。每一笔贷款的审批,每一次身份的核验,都该守好该有的规矩。少一点傲慢推诿,多一点诚意担当,普通人的维权路,才能走得没那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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