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现役军人放假偷偷回家,本想给新婚妻子一个惊喜,哪曾想回到家后,竟然看到新婚妻子正在与一陌生男子发生关系。现役军人当时就气炸了,选择报警。警方介入后,发现涉事男子早在现役军人结婚前,就与现役军人的妻子已经是情侣关系。现役军人难以释怀与妻子离婚,并要求追究涉事男子的刑事责任。涉事男子悲剧了!
据悉,男子张某是一名现役军人,长年坚守岗位、保家卫国。
2024年1月,张某在家人的催促下在老家和女子王某某定下婚约,并于同年5月,与王某某正式办理结婚登记,结为合法夫妻。
考虑到军人职业的特殊性,无法时刻陪伴在妻子身边,一心想着保家卫国的同时,也能够经营好自己的小家庭的张某,只要一有时间就给王某某打电话嘘寒问暖。
逢年过节,没有任务的情况下,张某也都赶紧跑回家,与王某某团聚。
可令张某不知道的是,王某某其实早在与其结婚4年前就与一已婚男子李某确定了情人关系,而且在与其结婚后,依旧毫无顾忌、频繁的与李某到酒店约会。
甚至辛苦购置、精心准备的婚房,都成了他们私会的场所。
直到2025年5月,张某放假回家,当时,张某本想给王某某一个惊喜,并没有告诉王某某,结果,回到家后,正巧撞见王某某正在家里与李某发生关系。
当时的张某怒不可遏,当即便报了警,这才知道真相。
我国法律对军人的婚姻实行特别保护。
《国防法》第59条规定,军人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崇,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军人的荣誉、人格尊严,依照法律规定对军人的婚姻实行特别保护。
《刑法》第259条更是明确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随后,张某与王某某离婚,并要求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
因经查李某知道王某某结婚,而且也知道王某某的丈夫张某是一名现役军人。
一审法院最终以破坏军婚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
一审判决后,李某表示不服,还曾提起上诉,不过,并没能改变判决结果。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对此网友纷纷表态,不少人认为李某罪有应得,甚至认为判的轻了!
还有不少人认为王某某也应该判刑!
那王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
《刑法》第259条,破坏军婚罪处罚对象是“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人!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王某某并不是该罪的处罚对象,自然不构成破坏军婚罪。
而婚内出轨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还有一种,即重婚罪!
不过,根据《刑法》第258条,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具体到本案,虽然王某某婚内出轨,但是并没有与李某领取结婚证,与李某都是偷偷约会,对外没有与李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自然也不构成重婚罪。
当然,王某某的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是并非无责。
张某在与王某某离婚时,其实可以要求在婚姻中存在过错的王某某赔偿、少分财产。
此外,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的规定,即: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由于张某与王某某结婚的时间只有1年多,时间并不长,如果张某当初给王某某的彩礼金额较高,在与王某某离婚后,其实还可以依法要求王某某返还部分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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