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7.27火灾母女坠楼、3岁女童身亡,应该不应该追究消防部门的玩忽职守和刑事犯罪?
7月27日凌晨6时,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方领秀小区发生了一场四楼火灾(加地下架空为5层)。
居民在现场拍摄的视频画面显示,一名妇女和她的幼童正艰难地躲在窗外建筑外墙腰线上,窗户内浓烟滚滚。
大人紧紧抓着窗栏,用腿将孩子固定在自己和墙面之间,以防止孩子坠落,舐犊之情让人心酸。
可很快,消防人员就高压用水枪对准该窗户开始喷水,这种举动既不专业又非常危险。
果然,在妇女受到水击后尝试挪动身体时不慎坠落,她的孩子也随即坠落。
3岁的女童不幸当场去世,妇女(母亲)目前还在重症监护室。
网友们都非常愤怒,都想问三个问题:
第一、楼高只有4层,消防人员为什么不能从下面用云梯救人?
第二、为什么不在楼下面放置充气救援垫子?
第三、明知道妇女儿童体力极差,为什么还要对着她们喷射具有强大冲击力的消防用水?
孩子的父亲当时还在楼下哭着大喊:“请不要对着人喷水……”
可惜,被彻底无视了。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你们就是这样拿着人民给的高薪、就是这样“专业”地来救人的吗?
你们天天鼓吹的“生命第一”,落实到哪里去了?
全国人民都希望,能强力追究连云港市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